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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生责任制考核方案

人口和计生责任制考核方案

根据《市2013年对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及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的201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按照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的责任书所设定的指标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为主要任务指标、重点工作指标、主要保障措施和加扣分等四项内容,具体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省、市考核内容如有变化,将作相应调整。

二、考核评估方式及方法

(一)考核评估方式

实行月工作指标动态排名、重点工作督查、暗访及年终考核相结合。月工作指标动态排名、暗访、指标验收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督查、年终考核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督查、暗访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12月份进行。

(二)样本点抽取

督查及暗访将根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指标上报情况有重点抽查各乡镇(街道)2-3个样本点进行核查,同时核查该乡镇(街道)1月1日至暗访前1个月月底的统计质量。年终考核按上报的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各抽取一个样本村进行评估验收。

(三)计分方法

1、本年度考核总分以百分制计分。月工作指标动态排名、督查、暗访、年终考核占分比例为15%、15%、35%、35%。

2、设立加、扣分。(详见附件评分标准)

①加分上限为10分,超过的即按10分计算,低于10分的按实际计算。同一项目就高加分一次。

②扣分项目:在省、市级年度暗访考核中,实行捆绑扣分原则,记入乡镇(街道)年度考核相应项目的扣分。出现较大问题,影响县年度达标的,对负有主要责任的乡镇(街道)实行“一票否决”。

四、年度考核奖惩办法

根据月工作指标动态排名、督查、暗访、年终考核相结合,综合评定各乡镇(街道)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达标、不达标两类,并设立先进奖、创新奖,获奖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所有奖项不重复计奖。出生性别比不降反升的乡(镇、街道)原则上不享受任何奖励。

(一)达标和不达标

示范、合格、整治乡镇(街道)考核得分分别在90分(含90分)、85分(含85分)、80分(含80分)以上,且无“一票否决”项目的,为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即为达标;否则为未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即不达标。不达标的乡镇(街道),县委、县政府将予以“一票否决”,同时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二)先进奖

综合得分列全县前三名的获先进奖。

(三)创新奖

乡镇(街道)年度考核结果达标,并在人口计生重点、难点工作上有突破、措施有创新,对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重大促进作用,且在县级及以上得到推广或获得表彰的,获创新奖。

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居全县最后一位的列为整治乡镇,不享受上述奖项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