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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打击商业贿赂工作方案

农业局打击商业贿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坚实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三打两建”行动的统一部署,根据县纪委“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农业系统打击商业贿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县“三打两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新的目标为核心任务,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核心,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手段,坚决打击、切实纠正欺行霸市、制假售假背后的商业贿赂行为,促进县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结合三打两建”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坚决纠正在公务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现象和问题,在全县农业系统开展一次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和经营行为,建立农业系统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保证农业系统各项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努力实现“打准、打狠、打稳、打好”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农业系统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围绕行政许可审批、农业项目资金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科技服务、行政执法、公产出租等环节,坚决纠正干部职工在公务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中索贿受贿行为,严厉打击假农药、假种子等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分子。

四、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步骤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农业系统各级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专项行动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阶段、线索摸排阶段、打击整治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上旬)

进行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动员,抓好思想发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政策要求;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学习讨论、农业信息网、简报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线索摸排阶段(2013年3月至5月)

一是全面调查摸底;各单位要摸清本单位和本部门在公务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手段和行为,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等基本情况。

二是查找突出问题;查找问题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查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3年4月为重点检查阶段。个人应于2013年4月10日前主动申报自己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按照作重点查找是否在公务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范,内部机制是否健全;查找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中索贿受贿行为。认真分析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

三是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来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关于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确定的原则,正确把握政策,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要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于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自查自纠工作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到位,从而导致本单位或管辖范围内干部职工发生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三)打击整治阶段(2013年5月至11月)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打击整治全过程,坚持经常性严惩严打,确保打击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对打击整治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不认真、消极应付的,要重点进行督办;对掩盖问题的,县农业系统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给予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要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对群众举报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分类登记,筛选排查,确定查办重要线索。要正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商业贿赂行为。对于掌握的重点案件线索,该向有关部门通报的要及时通报,该向司法机关移交的要及时移交,党支部要积极协助有关机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坚持宽严相济,对于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

针对打击整治阶段中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经营组织的引导和约束,督促企事业单位总结经验教训,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适时召开总结会议,全面总结成绩,做好迎接县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加强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县农业系统成立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局局长刘世标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本系统和指导、监督全县农业系统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邓洪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以红担任,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2、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的求爱记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将其摆到重要位置,列入班子重要议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要制定相应的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具体议案和工作计划,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农业系统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系统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开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深入调研,注重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针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在政策、规章制度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具体思路和对策。注重总结和推广打击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推动打击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