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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整治方案范文精选

违规整治方案

违规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为加强对蒸压釜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二、专项整治内容

1、使用的蒸压釜是否进行登记注册,并办理有使用登记证。

2、使用的蒸压釜是否经过检验检测,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蒸压釜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

4、蒸压釜所安装的安全联锁装置,是否有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并能可靠使用。

5、釜体上所装的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是否经过校验,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

6、蒸压釜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蒸压釜使用单位要对照专项整治内容:1、蒸压釜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要及时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相关手续;2、蒸压釜没有检验和超期未检以及安全阀、压力表没有校验的要及时向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3、检查蒸压釜上所安装的安全联锁装置是否有制造许可证,若没有要及时更换成有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

(二)检查验收阶段,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成检查小组,将逐厂逐台件检查验收,对没有按照整改内容进行落实的,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拒绝检查甚至暴力抗法的将上报市政府并通报给所在的乡(镇)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理。

四、具体要求

1、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各蒸压釜使用单位要认清我市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违规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集中整治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组织建立情况。是否建立由社区居委会、警务室、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组织,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是否建立健全由社区联防队等人员组成的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伍,正常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是否明确“城中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建立和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隐患检查整改、初期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制度。是否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各社区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城中村”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三)安全检查落实情况。是否“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开展拉网式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薄弱区域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消防水源缺乏,在建筑物周围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或消防车通道,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开业,营业期间封堵、占用疏散通道或锁闭、遮挡安全出口、违法使用明火或吸烟、违规留宿人员,在人员集中住宿的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等现象是否得到遏制,“三合一”、“二合一”、“多合一”现象是否消除等。

(四)宣传培训落实情况。是否广泛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督促社区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图板和标志,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伍是否配备必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基本地貌和建筑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演练,确保“小火不出村”,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始终有一种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筹兼顾,合理分工,紧密结合“平安中原”3号行动,强力推动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集中整治工作开展。

违规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确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抓紧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夏季饮品消费,构建和谐新密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的季节性特点,深入开展夏季饮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辖区内所有饮料、乳制品、冷冻饮品、大桶水等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力度。对纳入重点区域的小企业、小作坊要进行全面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力争达到“四个一批”:即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的非法小作坊;坚决关闭一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引导规范一批具备一定基础的小作坊达到市场准入条件;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小作坊。使夏季饮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努力保障夏季饮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放心消费。

二、整治重点

1、整治的重点产品。

以饮料、乳制品、冷冻饮品、大桶水等食品等作为重点产品。

2、整治的重点企业。

以中小型企业,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有过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企业以及生产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等风险性较大食品的企业为整治重点。

3、整治的重点区域。

以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薄弱的区域、曾经存在制假售假行为的区域等为重点整治区域。

4、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一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二是非法使用或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三是用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发霉变质原料等生产加工食品。四是生产加工有效成份或主要营养成分含量低于产品标准或标称数值的食品。五是无产品标准、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行为。

三、工作分工

1、食品监督科:负责制订此次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不间断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郑州市质监局及新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检测中心:做好此次大检查期间企业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并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食品监督科。

3、纪检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督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法规科:负责此次检查活动期间执法文书审理工作。

5、办公室:做好此次检查活动的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

夏季饮品专项整治是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全市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夏季饮品专项整治与目前我系统开展的“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责任到人,做到认识到位、检查到位、处理到位,对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务求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加大生产领域监管

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突出夏季饮品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点、小作坊,特别是季节性生产夏季饮品小作坊、黑窝点的监督检查和整治;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食品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坚决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违规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为加强对气瓶充装和使用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气瓶充装和使用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专项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液化石油气、氧气、氢气溶解乙炔,二氧化碳、氩气等介质的气瓶充装单位(站),城区内液化石油气销售点(换气点),各乡(镇)液化石油气销售点(换气点),城区范围内各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所用的医用氧气瓶等。

三、检查内容

1.气瓶充装单位:(1)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2)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气瓶,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或存在严重缺陷气瓶;(3)气瓶档案、台帐、微机录入是否正确;(4)气瓶的六种标识(单位简称、气瓶编号、充装单位钢印、检验标志、警示标签、充装标签)是否齐全;(5)储气罐是否进行检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经过检验,罐区自动水喷淋系统是否起作用;(6)浓度报警器自动报警是否灵敏可靠;(7)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情况;(8)充装区范围内是否有乱堆乱放、脏乱差现象。

2、液化气销售点(换气点):(1)是否取得有燃气供应许可证;(2)是否经营存换有超期未检气瓶、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或存在严重缺陷的气瓶;(3)是否有大瓶倒小瓶私拉乱充现象。

3、城区范围内各医院和乡(镇)卫生院:(1)是否使用超期未检气瓶、超过使用年限气瓶或存在严重缺陷气瓶;(2)是否制定有相应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3)是否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

四、责任分工

1、安监科:负责制定气瓶专项整治方案,检查人员业务培训,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对充装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2、法规科:负责气瓶安全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执法文书把关和案件审理工作。

3、纪检督查室:做好气瓶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

4、办公室:做好气瓶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时间安排

气瓶充装单位和使用行业专项整治活动至今到年底结束。

六、具体要求

1、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局属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气瓶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气瓶专项整治工作。

2、严格落实责任制,严格区域划分,属地责任,工作中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做到检查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位。

违规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安全、促发展”为宗旨,全面贯彻“服务、发展、和谐、建设”的工作方针,围绕国家质检总局“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要求,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两个创建”活动,针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预防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通过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全市调往上海世博会生产加工食品的安全;二是确保全市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确保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的实效,决定成立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督科,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汇总、上报。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辖区范围内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及环节加强日常监管,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确保辖区食品质量安全万无一失。

四、工作分工

1、食品监督科:负责制定20105年夏季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依法按照要求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开展检查和抽样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

2、检测中心:做好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检验工作,并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食品监督科。

3、法规科:负责法律、法规的咨询、执法文书的审理工作。

4、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督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做好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并做好与前期市局下发的的衔接工作,保障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导致辖区内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各部门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工作职责,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履行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义务,对社会负责。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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