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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扫黑行动工作方案

网吧扫黑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彻底铲除黑网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分局、机关各科室要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目的、总体安排和查处取缔黑网吧的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严厉打击黑网吧的舆论氛围,做好专项行动的前期准备工作。要利用媒体向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深入宣传黑网吧对未成年人学习及身心健康的危害;要在中小学校、乡镇社区、农村商店等群众聚集场所广泛张贴查处取缔黑网吧的举报电话12315和举报信箱,动员社会各界举报黑网吧。

(二)按照网吧查出的长效机制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搞好相关工作。按照《人民政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实施方案》,我县已建立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长效治理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对已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已经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过期失效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查处取缔。各基层分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内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各单位要召开有公安、文化、卫生、网络运营商参加的黑网吧查处协作会议,建立信息传递机制,积极主动与各行政审批机关密切协作、协同作战,集中开展行动。

(三)调查摸底阶段。要求网络运行商提供乡镇2M、农村1M以上,且平均流量在50%以上的用户名单。采取暗访踩点、走访群众、连续蹲点、密切监控等方式,积极获取线索。要摸清黑网吧的种类、数量以及分布,进行登记造册,并于月底前上报县局企管科。各分局根根各自的辖区责任划分,列出集中整治的重点地段和对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方案并上报县局企管科。

(四)巩固提高阶段。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分局要积极创新监管理念,拓宽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措施,对黑网吧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巩固,从源头上铲除滋生的土壤,完善集预防、举报、查处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查处态势,从制度、机制上保障不反弹。努力实现清理整治黑网吧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实现又好又快地流行监管职责的目标。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县局将组织对每个分局黑网吧整治行动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实现亿万家庭最大希望和切身利益的最大工程,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命运和社会和谐,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我们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大执法查处的力度,着力解决社会最关注的,群众最痛疾的,对未成年人危害最大的黑网吧问题,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履行职责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措施到位,取得成效。县局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的“红盾网吧扫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企监科、注册科、消保科、经检科、城区分局、鸦鸿桥分局、彩亭桥分局、林南仓分局、虹桥分局、石臼窝分局、窝洛沽分局、亮甲店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监科,办公室主任南志刚。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专项行动的开展。各分局要及时汇报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并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文化、通信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三)动员社会举报。各分局在专项行动中,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充分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灵敏、高效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对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500元现金,并上报县局。向社会各界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曝光重大典型案例。

(四)严格依法行政,实施责任追究。严格市场主体准入,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主体资格。未经文化部门许可并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内开办网吧。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各分局要以“经济户口”为基础,强化基层分局对黑网吧的监管职能,并以网格化为依托务必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执法不严、查处不力造成黑网吧泛滥、影响恶劣的,参与或变相参与网吧经营的,为黑网吧充当“保护伞”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黑网吧举报所列支的举报费,由黑网吧所在的分局相关责任人支付。在专项行动中,各分局的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五)加强信息反馈,及时通报情况。各分局要加强对下级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局报告。专项行动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分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不迟报、不瞒报、不漏报。各分局于每月30日时前将统计表报县局企监科。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分局要将全年工作总结及全年工作汇总统计表于11月28日前书面上报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