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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专项治理方案

农贸市场专项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拓展延伸、提升水平、注重常态、健全机制”和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进一步拓展延伸市场环境治理的范围和内容,更加高效地加强市场监管,坚持不懈地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贸市场“八乱”专项治理。本次农贸市场专项治理,要求各社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农贸市场的“八乱”专项治理,“八乱”(乱摆、乱搭、乱牵、乱贴、乱倒、乱堆、乱排、乱停)。各社区和市场业主在农贸市场专项治理活动中,一是要分阶段、分步骤地深入开展治理“八乱”专项行动,全面彻底地清理市场卫生死角;树立并长期保持干净、整洁、规范的农贸市场新形象。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着力强化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涉及食药、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畜牧、水务等政府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的重要性,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责任感意识,着力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务必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到实处。

(二)加大农贸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力度。本次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专项治理,各社区要继续加大对农贸市场新建、改造升级的力度,制定相应的优惠措施,强力推进农贸市场建设工作。本次农贸市场建设和环境治理专项活动要求在2013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完成取缔各社区的以街为市的现象,以及完成升级改造古罗农贸市场工作任务,新建或升级改造农贸市场辅助设施必须达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要求。

三、市场专项治理部门职责分工

(一)城管办:负责全镇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启动部署和协调督查、考核评比,指导各社区抓好各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对农贸市场内垃圾进行定时清运;组织、指导农贸市场除“四害”工作;负责整治农贸市场冒口经营和周边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搭棚伞、乱打广告等现象。指导督促各社区完成对以街为市街道的取缔工作。

(二)工商所:负责组织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落实全镇工商系统农贸市场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导督促市场业主加强市场内的清扫保洁工作,会同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对市场内乱摆、乱搭、乱牵、乱贴、乱倒、乱堆、乱排、乱停等“脏乱差”现象及户外广告、店招进行清理整治;同时,在农贸市场内建立和落实“门前双五包”责任制。

(三)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农贸市场内消防安全状况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消防要求和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的农贸市场依法查处,督促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和防火安全秩序的落实。要加强城乡市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置,对在农贸市场内横行的“菜霸”、“肉霸”予以坚决打击,从严查处破坏城乡农贸市场公益设施的行为,严厉打击阻碍农贸市场管理和环境治理工作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农贸市场内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负责完成农贸市场停车秩序管理规划的编制,加强对城乡农贸市场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的管理。

(四)兽医站:按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监督检查农贸市场内畜禽经营者,将当天或有效期内的鲜肉、家禽检疫票据公示上市,切实履行动物卫生监督,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做好畜禽及产品检疫检验确保生产流通领域畜产品安全;开展生鲜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确保生鲜乳品质量安全;推进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五)住建所:负责城乡农贸市场新建、改造的规划,将城乡农贸市场的环卫设施纳入城镇环卫设施规划。

(六)环保所: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环保监管规范,负责农贸市场生活垃圾与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危险废弃物品专项整治和固体废物处理督查,加强农贸市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大力整治农贸市场烟尘、二氧化硫、油烟、噪声等污染,做到有诉必查,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七)宣传办:把农贸市场专项治理作为创建示范镇的重要内容,围绕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专项治理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大造声势,营造浓厚的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专项治理氛围,及时报道工作动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社区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社区要多种形式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梳理和解决市场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推动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效。由镇城管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比,通过检查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市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利于巩固治理成果,强化长效机制建立,努力实现“治标”向“治本”转变,促进市场环境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