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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开展微笑林业活动工作方案

林业局开展微笑林业活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林业系统职工的传统文化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使全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林业,提升林业行业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经局研究,在全系统开展“微笑”活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新的总体目标,以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群众对林业的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林业工作中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问题为主题,以加强林业系统内部管理和社会管理为主线,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文化引领、服务在先,一手抓森林资源保护,一手抓为林农和林业经营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现我县森林资源得保护,林农收入得提高,林业经济得发展的目标。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县林业系统开展微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在林业局招待所,负责林业系统微笑活动的具体工作。

三、时间安排

1至3月,宣传发动;

4至6月,开展以林政员、林业员、政工员、木材检验员及林业执法人员参加的工作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活动,以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开展“窗口之星”创优质服务活动,大力倡导林业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政务礼仪,使用文明用语,以提高林业行政审批部门和办事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开展以道德讲堂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以弘扬和传承中华优良的文化传统。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在6月底评选出30名“微笑林业大使”候选人。

7至11月,开展以纪律教育、廉政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活动,并对“微笑林业大使”候选人进行公示;

12月,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评选出十名“微笑林业大使”和三个先进单位,并给予表彰奖励。

四、主要内容:

“微笑林业”活动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开展以“窗口之星”、道德讲堂、职工培训、评选“十大微笑林业大使”、廉政和纪律教育等活动,使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做到政务礼仪规范、林业行政许可公开规范、林业办事窗口服务热情周到、林业行政执法及时准确。

“微笑林业”工作的重点是评选十大“微笑林业大使”,“微笑林业大使”主要是评选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在文明礼仪、社会公德、团结协作、岗位技能、爱岗敬业、爱林护林、公开执法、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人员,是以上十个方面的代表人物和标兵。具体是:

(一)文明礼仪大使(要求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笑脸相迎,注重语言行为规范,按照政务礼仪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语言和行为);

(二)社会公德大使(要求工作人员关心公益事业,爱护公物,积极投身自愿者活动或其他公益活动;关注民生,大力支持帮助弱势群体;见义勇为,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

(三)团结协作大使(要求工作人员大局观念强,通带领自己的团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能协助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各项工作。主要从基层单位正副职领导中产生);

(四)技能技术大使(要求工作人员注意加强本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技能过硬。主要从营林和检尺员岗位产生);

(五)爱岗敬业大使(要求工作人员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长期无怨无悔地在艰苦的环境中工作;在工作中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任务。主要从边远山区工作人员中产生);

(六)爱林护林大使(热爱林业工作,长期在基层从事保护森林资源的岗位,所管辖的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得到较好的保护。主要从护林员中产生);

(七)公正执法大使(要求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主要从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中推选);

(八)勤俭节约大使(要求工作人员厉行节约,提倡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单位和家中都能做到节约办事);

(九)诚实守信大使(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坚持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生活中诚实守信,忠厚老实);

(十)尊老爱幼大使(要求工作人员发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在公共场所能主动为老人让坐或帮助老人行动上给予帮助、在家中较好地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

在2013年六月进行初评,每个项目评选出三名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相片上墙,在年终进行年度“微笑大使”评选活动。

五、评选方式

(一)“微笑林业大使”候选人的评选

1、由县局制定《“微笑林业大使”候选人推荐表》,发到局机关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广泛征求职工意见。

2、由活动领导小组拟出初步名单。

3、局班子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

以上工作在六月底进行。

(二)十大“微笑林业大使”的评选实行百分制评选。其中:

1、职工打分占60分。由县局在三十名候选人的基础上,由各基层单位对“微笑林业大使”候选人进行打分。

2、活动领导小组打分占20分。

3、局领导班子打分占20分。

受到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处分期未满的,不推荐为候选人。局班子成员不推荐为候选人。

六、奖励办法

(一)全系统评选出三个开展微笑林业活动先进单位,对每个先进单位给予3000元的奖励。

(二)对评为“微笑大使”的工作人员,由县局予以表彰奖励,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对评为候选人的,给予300元的奖励。

七、其他有关事宜

局机关、各单位要设立“林业系统开展微笑林业活动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对林业和本单位的工作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各单位在开展“微笑林业”活动中,要召开职工大会大力宣传,动员全体职工共同参与,要明确岗位职能,明确评选“微笑林业大使”的内容和评选方式,积极倡导文明礼仪,强化服务意识,要结合本职工作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和不足,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对群众举报有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经查属实的,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是候选人的,立即取消候选人资格。

到2013年12月,各单位、股室要写出开展“微笑林业活动”工作总结,全体干部职工要写一篇开展“微笑林业”活动的心得体会交局开展“微笑林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