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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水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结合管辖范围内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海洋与渔业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局相关科室(单位)和各相关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食品安全战略目标,突出重点,依法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有效规范初级水产品生产秩序,进一步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重点工作与分工

(一)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水产养殖业户的质量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督促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曝光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引导水产养殖业户诚信自律、守法生产。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刊发相关工作信息,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局各科室(单位)、各相关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二)加强渔业投入品监管。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强化水产苗种繁育和水产养殖生产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滥用渔药和使用禁用渔药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局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处罚违法生产行为;各相关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按照属地管理职责,组织开展网格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涉嫌违法生产行为。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抽查、海水贝类卫生监控与养殖区域划型、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工作,有效管控水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局渔业管理科、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局海洋管理科

(四)加快推行渔业标准化生产进程。加强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水产养殖业户的健康养殖生产能力水平,推行标准化生产模式。加快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农产品,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全面推进健康养殖,提升水产品质量和品牌。

责任单位:局渔业管理科、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各相关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五、行动部署

(一)准备与部署阶段

结合管辖范围内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保治理工作科学开展、有序推进。

(二)检查治理阶段

按照工作分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

局各相关科室(单位)、各相关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认真总结本次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报送工作总结和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