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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县内教育发展方案

促进县内教育发展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为主线,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以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重点,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增加教育投入为保障,全面落实“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为全县教育事业科学、优质、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目标

(一)教育机会明显均衡。把义务教育优先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义务教育规划优先安排,义务教育投入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需求优先满足,确保“十二五”末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小学、初中年巩固率分别达99%、98%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5%以上,年巩固率95%以上。

(二)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按照“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方便就学”的原则审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基本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的学校布局。县域内基本无择校现象,最大限度减小学校班额,城区、农村超班额班级分别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5%。

(三)师资队伍明显加强。每年根据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自然减员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师,并向农村偏远地区进行倾斜,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基本一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历合格达标率达100%。

(四)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实现学校管理由规范化到特色化的转变,走教育内涵发展之路。义务教育学校能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开齐课程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打造优质高效课堂。全面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符合素质教育的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校际间、城乡间教育质量无明显差异,促进教育质量均衡。

三、推进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1.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经费达到“三个增长”和“两个比例”的规定要求。教师工资实行全额预算,及时缴纳教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金。

2.增加财政投入。中小学公用经费按照省定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并足额及时拨付到位,无统筹滞留现象。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困难学生免费资助政策。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并拨付县教育部门统筹使用。加大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力度,按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标准落实维修改造所需资金。

3.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对中小学校舍改造项目的行政服务免费政策,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学校、服务教育、服务大局的意识,严禁向学校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依法保障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条件。

1.科学调整镇域学校布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广泛征求、听取办学村及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结合城镇区域发展规划和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的要求,审慎推进学校布局调整。

2.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在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过程中,与校舍安全工程、“211”工程密切结合,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努力实现办学条件均衡。

3.推进教育装备现代化。“十二五”期间,所有村完小全部实现光纤校校通,争取实现“班班通”;更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综合电教室和教师用微机,建设全县教学资源平台;初步建成全县自建资源库和软件应用平台。

4.改善学校饮食条件。结合农村中小学“211工程”,大力推进“双热”工程,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学生伙房,扩大学校提供“双热”范围,让学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三)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打造德能兼备的师资队伍。

1.强化教师培养培训。启动为期三年的全县教师全员培训工程和骨干教师领雁工程,做好新教师三年跟踪培养工作,重点进行教学基本能力、学科专业素养、课堂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特长四方面内容的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2.建立教师交流机制。出台《县城乡教师交流管理办法》,采取城乡教师对口支援、交流,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薄弱学校教师到优秀学校观摩学习,校际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等措施,逐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进一步优化县域内教师结构。

3.建立教师补充机制。加大教师招聘力度,结合新建学校所需教师及当年自然减员等情况,按照新进、退出大体相当原则,每年补充一定数量的中小学教师。

(四)坚持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1.构建鲜明的学校文化。加强中小学校园环境建设,努力培育校园精神,建设有利于师生健康成长的理念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人本文化,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师生共同的核心价值观,凸显学校发展生命力。

2.提升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规范办学行为,严格考试管理及学校课程开设。深入开展“高效课堂建设年”活动,狠抓课堂教学和教研教改。扎实做好名师送教下乡和联片教研活动,做好名师辐射带动引领工作。健全教学考核和评价体系,实行捆绑式互动考核。

3.强化特色学校建设。把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提升到关系教育整体发展的高度,立足学校实际,挖掘传统底蕴,按“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三个阶段梯次推进,形成较为科学、稳定的特色学校体系。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初中、小学段各打造3—5处品牌学校、特色学校。

4.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总体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优先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三免一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5.推进评价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推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逐步扩大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比例。完善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重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发改、财政、住建、编办、人社、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建立领导干部联系薄弱学校制度,加强对薄弱学校建设的指导,帮助解决学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二)明确工作职责。全县各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市北经济开发区等要切实履行“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职责,承担相应的办学责任。财政部门要强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省定要求拨付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并实现对教育经费投入的“三个增长”。教育部门要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统筹与调度,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均衡发展。县发改、住建部门要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各类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机制,将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发展的年度计划,做好学校布点规划,保障教育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的科学顺利实施。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教师核编定岗、职称评聘等工作,合理确定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机动编制,在教师补充、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给予倾斜;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给予倾斜,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制定促进校长、教师交流政策。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抓好教育用地计划指标的落实,留足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调整用地。其他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全力配合。

(三)强化督导检查。采取成立专门督导组和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的形式,建立督导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今后几年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市北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