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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障儿救济工程实行方案

听障儿救济工程实行方案

一、项目背景

新生儿先天性耳聋的发病率为1-3‰,早期发现及早期干预是先天性听力障碍患儿康复最有效的措施。由于很多贫困家庭无力承担救治费用,放弃了早期干预治疗。开展0-7岁儿童听力筛查,并对听障儿童给予免费治疗,必将有效减轻患儿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二、目标任务

对全市127761名0-7岁儿童进行听力筛查,为筛查出的贫困听障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对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三、实施范围

全市三县一区。

四、工作进度

(一)月底前,完成全市听力筛查培训及0—7岁儿童听力筛查工作;

(二)月底前,完成听障儿童救治工作;

(三)月中旬,完成项目考核及总结上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制定听障儿童救治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做好听障儿童救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划片分配筛查任务,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完成筛查及转诊任务,保证0-7岁儿童听力筛查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市政府关注弱势困难群体,为民办实事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了解听障儿童救治项目。

六、项目经费

(一)从年起,对纳入听障儿童救治项目,需要配戴电子耳蜗的贫困听障儿童,每位提供项目补助经费8.5万元,同时从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渠道报销8万元,实现贫困听障儿童的免费救治。

(二)农村0—7岁儿童听力筛查费用从新农合门诊统筹费用中报销,城市0—7岁儿童听力筛查费用自理。

七、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市残联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市卫生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共同制定项目实施考核方案,并于12月初组成联合验收考核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卫生局、市残联主要负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检查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公开、透明、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