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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障儿救助实施方案

听障儿救助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新生儿先天性耳聋的发病率为1—3‰,早期干预是先天性听力障碍患儿康复最有效的措施。由于很多贫困家庭无能力承担救治费用,放弃了早期干预治疗。对0—7岁儿童进行听力筛查,并给予免费治疗,必将有效减轻患儿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二、目标任务

(一)对全市所有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

(二)对全市0—7岁儿童开展听力情况调查。

(三)对调查发现的疑似听障儿童进行登记报告,并开展听力筛查、上报和转诊工作。

三、实施范围

全市各县区。

四、资金筹措

(一)0-7岁贫困听障儿童救治资金由中央项目、省级财政筹措。

(二)0-7岁儿童听力调查筛查组织动员、人员培训经费由各县区筹措。

(三)调查发现的农村0-7岁疑似听障儿童听力筛查经费,可从参合儿童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中支付。

五、工作进度

月上旬前,完成听力筛查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动员、人员培训。

月底前,完成0—7岁儿童听力情况调查、筛查、上报和转诊工作。(分别上报市卫生局、市残联)

月底前,完成听障儿童救治工作。

月下旬,完成项目考核及总结上报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听障儿童和救治项目的总体组织管理工作,明确各相关机构工作职责。

(二)各县区卫生部门、残联要结合县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合理划片安排工作任务,要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残联组织及人员认真开展辖区0—7岁儿童听力调查。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做好托幼机构、小学适龄儿童的听力调查工作。对调查发现的疑似听障儿童组织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听力筛查诊断。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加强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努力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率,确保完成调查筛查及转诊工作任务。

(三)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政府关注弱势困难群体,为民办实事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了解听障儿童救治项目,主动参与项目。

七、验收办法

市卫生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共同制定项目实施考核标准,于11月底前组成联合验收考核组,对各县区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卫生局、市残联主要负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严查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公开、透明、有效使用。

八、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市残联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及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