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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与社区健身中心建构方案

乡镇与社区健身中心建构方案

新建100个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是今年省政府确定为民兴办的“10项32件”实事之一。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单位

县乡,县乡,区种田乡,区镇,区社区,县社区。

二、建设时间

年7月开工建设,年10月底竣工验收。

三、建设标准

乡镇以建设室外场地为主,有条件的可建设室内外结合型。占地总面积不低于2000m2,具体设施为:2个硬化的标准篮球场,其中1个为环氧树脂或硅PU层面的带看台的灯光球场;2块硬化的标准羽毛球场;1块可配置4张室外乒乓球台的场地区域;1块约500m2左右的室外健身器材区域。以上场地设施必须连片集中专用。有条件的可在此场区建乒乓球、羽毛球室内场地。

四、资金拨付

坚持乡镇、社区筹措资金与省财政扶持补助相结合的原则。省财政安排每个体育健身中心扶持资金30万元,其中给予每个乡镇补助经费20万元,配置10万元器材;给予每个社区补助经费15万元,配置15万元器材。工程开工后,由省财政一次性拨付补助经费,建成验收后配发器材。器材由省体育局统一确定品名规格和质量标准后,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全国专业生产厂家招标采购。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市建设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吕林邦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石福胜、市体育局局长崔艳岐、市财政局局长马勤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崔艳岐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及验收等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实施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到人,确保工程建设按期保质完成。

2、市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区域分工指导督查责任制,局长崔艳岐负责区,副局长黄文生负责县、景泰县,纪检组长李虎负责区,副局长田小义负责县。

六、工作要求

1、为规范建设标准,必须采用专业工程队伍施工,保证体育惠民工程质量与水平,灯光篮球场必须采用环氧树脂或硅胶层面,做到美观、实用、耐用。

2、对室外连片集中专用的灯光球场看台的设置,应以发挥场地最大使用效益为原则,可设置活动看台或固定看台,但座位不能少于200个。

3、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目标任务。要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责任书,做好指导、督促、检查、落实等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好建设工程。

4、各县区将本县区乡镇(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体育局,在工程开工建设后每15天要上报工程进度专报。

七、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各县区将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体育局,市体育局审核后与县区签订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

2、建设阶段。主要任务是实施工程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每15天上报工程进度专报。

3、市级验收阶段。县区将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行文上报市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派出市级检查验收组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省级验收阶段。市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将全市工程实施情况行文上报省体育局,接受省体育局专家组的检查验收,统一进行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