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宾馆整改方案

宾馆整改方案

根据县政府7次常务会议、常务会议精神,决定对昔阳宾馆进行整体改造,为使改造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昔阳宾馆原名昔阳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成立于1968年,占地36.6亩,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是直属县委、县政府的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截止年8月31日,有在编正式人员48人,其中在岗27人(财政供养2人),内退21人;退休人员36人;大集体人员8人(在岗2人,离岗6人);农民合同工16人(全部离岗,退休1名),共计108人。

宾馆领导人员有4人,其中正职1人,副职3人,2人为财政供养,2人为自收自支。

截止年7月31日,昔阳宾馆资产总额773万元(不含土地),负债总额639万元,净资产134万元。应付帐款535万元,应收帐款277万元,累计亏损233万元。土地评估价格1743.4万元,房屋建筑物评估价格326.3万元。山西晋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该宗地的商用使用权。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宾馆改造要遵循妥善安置单位职工的指导思想,坚持在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前提下进行出售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职工意愿,规范操作的原则。

三、改造形式和内容

改造形式:资产(包括土地)公开出售。

改造的主要内容:资产出售,单位合并,妥善安置职工。

四、资产的界定与处置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科学合理地界定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土地按有关政策进行招、拍、挂。库存材料、机具家电设备等无偿划拨给县民政局。

3、宾馆宿舍从资产中剥离,依据房改政策向职工出售,自行管理。

4、单位近期债务由政府负责处理,债权由大寨旅行社负责清收,并上交财政。

五、安置职工范围

在编全体人员、大集体人员、农民合同工。

六、安置职工办法

1、内退人员:内退人员领取档案工资总额的60%,由财政发放。财政补缴年8月31日以前所欠的养老保险集体部分,并把养老保险集体部分按规定预缴至法定退休年龄,个人部分个人承担。宾馆与内退人员要及时完善内退手续。内退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去养老保险事业所领取工资。

2、现在上班的40、50人员:可以实行内退,享受与内退人员同等待遇。

3、现在上班的不达40、50人员:原则上合并到大寨旅行社工作。财政补缴年8月31日以前所欠的养老保险集体部分,个人部分个人承担。

4、大集体、农民合同工参照昔发(2003)31号文件进行改制。

大集体人员:

(1)妥善安置大龄职工。距法定年龄不足10年(含10年)的职工,应当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实行离职自养,由财政为其一次性足额把基本养老保险(含个人部分)缴至法定退休年龄,但不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约需55万元;对非40、50人员:一要给予经济补偿。1986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每年500元,有一年算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算,需1.25万元。二要由财政补缴其基本养老保险集体部分,缴至改制基准日,改制前一次性缴清,需3.1万元。共计59.35万元。

(2)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单位欠缴部分在改制前由财政一次性缴清,约需4万元。宾馆与职工签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农民合同工:一要给予经济补偿。按每年400元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共8万元。二要上养老保险。从1986年开始至改制基准日,集体上集体,个人上个人。由财政一次性缴清养老保险集体部分44万元(其中34万元已由职工个人垫交,需现金返还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填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注意事项:

1、凡在改制范围内的大集体、农民合同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9月15日前)写出书面申请或填表签注意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单位改造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2、宾馆改造后,4名领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到合适岗位。退休、内退和不达40、50人员手续由大寨旅行社管理,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集体部分有关事宜由财政负责解决,旅行社代办,个人部分由个人按规定逐年上缴。

3、职工身份置换的经济补偿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

4、签定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大集体人员与签定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农民合同工,要办好相关手续,并装入本人档案,移交劳动部门,同时要及时到养老保险所办理续接手续。

5、因工负伤的职工由单位报请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做出鉴定,按有关规定予以一次性补偿,需1.7万元。

6、在职死亡职工的丧葬费、遗属补助金要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办理,需2.6万元。

7、此次改造,职工要与单位结清相互间的款项和财物往来,否则职工将不得享受相关安置待遇。

七、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

8月31日前,宾馆欠缴的养老保险集体部分169万元(在编人员),由财政在改造前一次性缴清,个人17万元由个人缴清。内退人员(31人)预交养老保险集体部分约85万元,由财政在改造前一次性缴清,以后不足部分由财政按当年标准足额补齐,个人部分由个人按标准逐年上缴,不承担集体部分。

2、医疗保险。

在编人员年医疗保险11万元,由财政在改造前一次性解决。以后由大寨旅行社按照有关政策办理。改造后医疗保险,大集体人员到社区办理,农民合同工城市户口的到社区办理,农村户口的回农村参保。

3、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

由大寨旅行社按实际情况办理。

八、其它

1、有7名退休人员个人垫缴养老保险集体部分14.4万元,由财政改造前一次性解决。

2、改造基准日定于年8月31日,8月份工资需3.7万元,由财政在改造前予以解决。合并到大寨旅行社的在岗人员9月份工资1.6万元由财政予以解决。

3、档案处置费用3万元由财政予以解决。

九、改造的程序和步骤

1、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昔阳宾馆、大寨旅行社、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经粮局、审计局、民政局、编办、档案局、国资委、社保所、医保所、失业保险所、新农合等为成员单位的宾馆改造领导组,制定整体改造方案。领导组下设四个工作组:一是人员安置工作组。由昔阳宾馆牵头,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大寨旅行社配合,具体负责人员安置有关手续的协调办理工作。二是合并接收工作组。由大寨旅行社牵头,昔阳宾馆、档案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国资委配合,具体负责人员、档案、办公财产的接收工作。三是职工保障工作组。由人社局牵头,经粮局、昔阳宾馆、大寨旅行社、社保所、医保所、失业保险所、新农合配合,具体负责职工各种保险的测算缴纳和人员信息的界定工作。四是财产处置工作组。由国资委牵头,审计局、财政局、昔阳宾馆、民政局配合,具体负责财产处置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让职工清楚改造的有关政策,调动职工的主动性和参与性,确保改造顺利进行。

3、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进行终结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经国资管理部门进行确认。

4、按照整体改造方案,妥善安置职工。

5、做好文书、财务档案与职工档案的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