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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四保机制方案

干部四保机制方案

年,我镇对在职农村村场干部实行了“报酬保发、养老保障、医疗保险、知行保先”(以下简称“四保”)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全面落实县委华发[2008]7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农村村场干部“四保”机制,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行农村村场干部“四保”的重要意义

实行农村村场干部“四保”,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解决基层干部实际困难的需要;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工作的需要;是建设民本岳阳,实施县委“稳县扶乡带村”战略的需要;是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需要;是巩固、完善、强化涉农惠农政策,体现公共财政覆盖面的需要;是规范乡村财务,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村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实行农村村场干部“四保”,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基层基础工作的高度关注,对基层干部队伍的真情关怀,有利于稳定和建设好基层干部队伍,更好地激励他们勤政廉政、建功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主要内容和操作办法

建立在职农村村场干部“报酬保发、养老保障、医疗保险、知行保先”的长效机制。

(一)报酬保发:对在职村场干部在定编制、定岗位、定职责、定报酬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在职村场干部报酬统筹支付、打卡发放制度。

1、定原则。由镇财政统一调度打卡发放。从2008年7月份开始在全镇农村村场全面推行。

2、定编制。上年度末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村,定编5名;1000至1500人的村,定编4名;1000人以下的村(场),定编3名。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定编之内有效核减村干部编制数,推行依法科学交叉任职;鼓励各村设立村民联合小组,推行村干部兼联组组长。

3、定岗位。定编4名的村,岗位设置原则上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支(村)委委员、妇女主任(兼计生专干);定编3名的村,岗位设置原则上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妇女主任(兼计生专干)或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支(村)委委员、妇女主任(兼计生专干);定编2名的村场,岗位设置原则上为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妇女主任(兼计生专干)。

4、定标准。在职村干部岗位报酬由基本报酬和奖励资金两部分组成。

①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党支部书记年基本报酬定为5000元,村委主任年基本报酬为4500元,其他成员年基本报酬为400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支村两委其他成员基本报酬的比例标准定为10:9:8。

②村干部奖励资金:共分四项。一是基本奖励。村党支部书记120元/月,年奖1440元;村委主任90元/月,年奖1080元;其他成员60元/月,年奖720元。二是年终工作排类奖。按一类村支部书记1800元,二类村支部书记1500元,三类村支部书记1200元计奖到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其他成员按10:9:8的比例计算。具体分类考核细则另文解释。三是重大工作特别奖。分为社会稳定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两大项。其中社会稳定奖400元。凡村内出现1例5人(含5人)以上到市(含市)以上越级上访或特护期内出现1人(含1人)以上进京上访及其它重大群体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涉农恶性案件、溃堤垮坝等均集体取消此项奖励。计划生育奖400元。从2008年7月15日起,凡村内出现1例计划外生育则集体取消此项奖励。两项特别奖均按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其他成员10:9:8的比例奖惩到人。四是“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奖。当年被镇党委、政府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村,村干部每人加奖200元。

村干部兼职的,计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取最高职务标准,不重复领取。村干部离职,当月15日前离职按半月计算,15日后按全月计算。

5、资金来源。基本报酬由县财政从年度内对本镇的转移支付资金中统一调度列支。奖励资金的筹措方式由各村筹措,镇里确定标准。

6、发放形式。镇财政所建立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专户。基本报酬资金额由镇财政所负责按月打卡发放到人。奖励资金由镇根据村场工作考核情况下发通知并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二)养老保障:建立离任农村村场主职干部生活补助制度,对离任的村场主职干部给予一定的生活保障。

1、补助对象。连续任职10年以上(含)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含),正常离任且离任后支持镇、村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影响较好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补助:

⑴已录用为国家干部或职工(含乡镇事业单位、企业工作人员)的;

⑵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农村村场党支部书记”称号的;

⑶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参与等邪教组织,经帮教后不改的;

⑷离任后,因违纪违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含)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离任党支部书记补助标准:连续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10~14年的每人每年1000元;连续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15~19年的每人每年1250元;连续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年1500元。其他各种补贴一律取消。离任村主任补助标准:10至14年每年每人补助500元;15至19年每年每人补助625元;20年以上每年每人补助750元。

3、领取条件。补助对象年满60周岁后,每年享受此项补助。但离任时镇、村已发给一次性补助的对象,扣回原补助金额后方可享受此项补助。

4、资金来源。由县、镇筹措资金,年终一次性发放。

5、发放形式。在民政办设立专帐,统一发放。补助对象凭县委组织部制发的《华容县农村村场离任主职干部生活补助证》和本人身份,每年12月底到镇民政办领取当年生活补助。

(三)医疗保险: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由县、镇财政按5:5的比例筹资,在县合管办建立在职村场干部大病互助基金,对患大病住院治疗的在职村场干部年度内给予适当补助。

1、补助标准。住院医疗费用500元以下的不予补助,500元(含)至2000元的补助20%;2000元(含)至5000元的补助25%;5000元(含)至10000元的补助30%;10000元(含)至20000元的补助35%;20000元以上(含)的补40%;补助金额最高限额为2万元(以上均不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

2、补助程序。患者凭发票、疾病诊断证明、县合管办审核补领单复印件、镇党委开具的在职村场干部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县合管办领取。

(四)知行保先:引导农村村场干部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着力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激励并重的长效机制,加强在职村场干部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村级干部队伍。重点抓好“四个一”:

1、选拔一批能人。重点选拔一批经济能人进入村场干部队伍。改进村场干部选任方法,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办法(村党支部成员实行村民民主推荐、党员推荐、党内选举),扎实开展“四保”型(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带队能力强、奉献精神强)村级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精心组织“两培养”活动(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把农村青年中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场干部队伍中,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2、加强一项教育。即加强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坚持反腐倡廉主题教育、面向村场干部的廉政文化建设和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并举,将廉政教育纳入县、镇两级举办的村场干部培训内容,纳入“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计划。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经常性培训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全镇的农村人才培训网络体系。

3、健全一个机制。即健全村场干部监督约束和考核激励机制。在巩固完善村民代表大会、政务公开等制度的同时,着重健全村场民主理财小组制度、村场主职干部述职述廉评议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有突出贡献的农村村场党支部书记和年度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评选办法,加强在职村场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激励村场干部建功立业。

4、形成一套规章。从村级组织体系、村场干部管理体系、村级制度体系和村务动作体系建设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严格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政策,推进农村村场干部“四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注重总结和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使农村村场干部“四保”机制在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封寺镇村场干部“四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刘绍文任组长,白茂叶、杨、李松平、李丽华、王超产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松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四保”工作领导小组。

3、加强检查考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督导检查和考核制度,把农村村场干部“四保”工作作为党建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检查和考核,形成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奖惩到位的约束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