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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案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负增收政策,进一步巩固已有的税费改革成果,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减轻农民负担,防止涉负违纪违规重大问题的出现,杜绝涉负恶性案件、严重群体事件的发生,实现“不反弹、不违纪、不出事”的工作目标。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央1号文件为指针,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项重点、实现三大目标、实现四个负责、落实五个确保、严格六项制度”。全面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公开透明、民主监督、责任追究”为基本框架的新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一个中心是以落实上级减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效果。两个重点:一是加强对非税负担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大对违反中央“八个禁止”、省委“七个严禁”和市委、市政府“十个不准”行为的查处力度。三大目标是杜绝严重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及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事(案)件的发生;逐步建立健全新税制下的农民负担监管机制;四是确保减负目标实现;五是确保农村大局稳定。严格六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四是严格执行农民负担及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五是建立农民负担监督制度;六是落实对涉农负担案(事)件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坚定不移地落实减负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减轻农民负担是事关农民增收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是农村工作的核心和基本出发点。为此,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始终坚持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做为第一位的目标,不折不扣地把上级的各项减负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领导。一是减负工作继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责任制。乡党委、政府明确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宏宪同志任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乡武装部长赵毅同志任副组长,并相应调整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村会计具体负责。

3、落实减负政策、突出监管重点:①加强对“三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根据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法制办六部委去年下发的农经发〔〕13号文件关于“各地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支农资金补贴与村级转移支付补贴资金的监管”的精神,切实加强对“三补贴”资金发入的监督力度,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确保农民既得利益不会流失。对发给农民的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实行入卡监管。乡财政部门在编制补贴资金发放方案时,要充分听取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的意见,确定的补贴面积数等,要以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谁。补贴资金数额要如实填入农民负担卡内。乡财政部门应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村到户的清册向同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同时报送,乡减负办将根据报送的情况随机对发放过程进行抽查监督,主要是监督发放是否及时、足额,有无强制抵扣或截留的情况。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并根据减负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②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等集体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办号文件的规定加强对上述集体资金的监管。“一事一议”筹资要严格按区人民政府常武政发〔〕4号文件规定办理,严格按议事程序和规定进行,决不允许超范围、超限额、超项目向农民筹资,不得将“一事一议”筹资变成固定收费项目,更不得平调挪用集体资金。③加强对水利工程水费的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水费属经营性收费,要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测算核定具体水利工程的水费收取标准,并严格执行市政府常政发号文件控制标准。水费的收取、使用情况,每年由水利部门向受益群众代表会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接受农民负担监督部门的审计监督。④加强对“一事一议”筹劳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常武政发号文件规定办理。承担劳务负担的对象一定要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劳动力范围,不得层层下达劳动力指标,不得按人头或田亩分摊劳务负担;除自愿书面申请以资代劳的外,严禁强行以资代劳。

三、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六项制度”

1、严格执行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对各村农民负担的税费负担预算方案实行审核制度,即由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对预算方案进行审核、备案。

2、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各村所有经过上级农民负担主管部门审核的税费方案,一律要分解到组、到户,按照批准项目和负担额填入“湖南省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各村不得自制负担卡,一律使用省农民负担监管办监制的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继续要求集中所属村会计,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办公、集中填卡的方式,在乡经管站统一办理,首先是分解到户,并填入农民负担卡花名册一式三份,其次经区农民负担监管办审查后,发卡到每一个农户手中。农民负担卡经区农民负担监管办审核农民负担花名册后再发放到乡,按市、区要求及时到户,到乡里组织检查到户情况。

3、继续抓好农村其他乱收费的专项治理。一是抓好对农村中小学收费的专项治理,除在春秋季开学时组织专门的检查外,还要将其列入平时督查的内容。各农村中小学的收费公示牌,要求常年悬挂在校内显著位置,便于群众监督,公示项目及标准按照有权审批部门文件办理、公示数据应保持一学年不变。二是继续抓好对报刊杂志征订的专项治理。全面落实村级报刊杂志订阅费最高限额的有关规定(市级文件最高限额500元),超过限额标准和强行向村级发行报刊的,实行“谁同意,谁经手,谁出钱”,年内将组织两次村级报刊限额执行情况的检查。三是加大对涉农收费的治理力度。禁止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严审核及农负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涉农部门今年一律要按新标准公示针对农村、农民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金额等内容;收费公示牌悬挂在群众看得清、看得到的醒目位置。

4、严格实行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责任追究”制。建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双文明”考核、农民负担监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对村党支部书记、村长贯彻减负政策的专项档案,真正将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与干部的提拔、晋级、奖惩紧密挂钩。

四、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坚决实行违反减负政策“一票否决”制

1、继续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各村都要以服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三农”工作政策为指针,要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它作为事关农村大局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

2、全面实行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事(案)件的村,对违规出台加重农民负担收费项目和文件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