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规范会计基础检查工作方案

规范会计基础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会计基础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会号),按照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办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工作的主要目标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督促各单位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日常会计工作,夯实会计工作基础,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长效机制,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和控制制度,提升会计职能,提高会计工作管理水平,维护会计工作秩序,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完整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推动财政会计事业持续发展。

二、检查依据、范围和任务

1.检查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

2.检查范围。局属各单位年至年会计基础工作情况。

3.检查整改任务。全面检查本部门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整顿会计基础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各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三、检查方法、内容与步骤

1.单位自查整改阶段(年5月)。各部门要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内部财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自查内容包括:是否依法建账,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会计工作;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记账凭证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更正错误方法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是否经有关责任人签章,字迹清楚,装订整齐;总账、明细账、日记帐的设置、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及时记账,文字规范,设有必要的备查帐;是否有账外设账行为;是否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按日逐笔顺序登记,结出余额,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经调整无误;对外报送的财务决算报告是否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审阅并签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是否符合规定手续;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建立,会计出纳是否分设,印鉴是否分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是否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工作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会计人员是否持有会计证,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要求;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等等。

2.重点检查阶段(年6月)。局检查工作组对局属各事业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开展会计基础规范检查整改工作是否得力;会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内部监控、稽核监督等制度是否健全,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监督措施是否到位;会计核算情况,包括使用会计制度是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正确;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符合要求;在岗会计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等等。

四、检查整改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齐群策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财审科。

2.落实工作要求。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紧紧围绕会计基础规范检查的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规划,全面安排部署,严格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目标实现。

3.按时上报材料。年5月31日之前,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将会计基础规范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连同填写完整的《会计基础规范检查整改工作情况表》(见附件),以文件形式报送局财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