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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方案

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县政府“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争创“三无”乡镇活动。“三无”是指:无违法用地、无违法开(采)矿、无破坏基本农田。为保证“三无”乡镇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大政方针,进一步提高全民国情国策和我县国土资源现情的认识,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落实,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健康有序发展,使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和社会建设。

此项活动的原则是:坚持主动纠正为主,严肃处理为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工作程序,遵守法规;坚持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以开展专项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开展“三无”乡镇活动是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三无”活动扎实有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三无”乡镇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成员:(县监察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建设局副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以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各抽派一名干部担任成员,具体负责“三无”乡镇活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以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每个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研究处理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履行督查职责,对各乡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防止走过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建若干工作组,负责业务指导各乡镇专项工作,及时掌握各乡镇工作开展进度,对各乡镇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需要提交领导小组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拟定各阶段工作安排以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乡镇相应的办事机构:须在8月2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组的业务指导下迅速开展工作。定期汇总各村组工作进度,定期听取各村组工作汇报,处理日常活动事务;负责联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驻工作组与各村组的业务指导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对在专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本次活动自2007年7月上旬开始到年元月底结束。整项活动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8月31日。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各村委会书记、主任,乡镇各有关单位参加的动员大会。通过张贴通告、刷写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三无”氛围和高压态势。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开(采)矿、破坏基本农田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实事求是将情况分类填报到县“三无”活动办公室。

(三)分类处理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县“三无”活动办公室根据各乡镇自查情况分类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对主动配合、积极改正的,将酌情从宽或免于处罚;拒不接受处理意见或在调查中不支持不配合、故意刁难甚至辱骂、与调查人员发生冲突的,将视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破坏基本农田行为一律先行处罚再责令限期复耕。

(四)考核验收阶段:年元月1日——元月31日。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三无”活动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打分按违法用地(占40分);违法开(采)矿(占30分);破坏基本农田(占30分),三方面进行打分。考核结果按比例纳入千分制考核。

四、工作范围和要求

(一)工作范围:凡在我县辖区内年以来的违法用地和破坏基本农田行为以及无证开采或超过批准期限非法开采、不按规定越界越层开采的行为均属此次活动整治范围。

(二)工作要求:

1、“三无”乡镇活动要与各乡镇紧密配合,相互协调,严格程序,明确职责,严肃纪律,确保专项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三无”工作的指导和领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加强工作调度,为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3、各乡镇和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