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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黄金周突发事件工作方案

旅游黄金周突发事件工作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黄金周期间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我区旅游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旅行社管理条例》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9)《省旅游管理条例》

(10)《市旅游黄金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区处置旅游黄金周期间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2)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黄金周期间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和游客密集场所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游客密集场所、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1.4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黄金周突发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有关单位在接到事件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1)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负责全区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成员: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物价局、区统计局、区环卫局及各镇办)负责人。

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区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及镇办对黄金周突发事件进行紧急救援工作。

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旅游文物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副局长担任。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联络人。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救援方案和措施建议;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组织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的新闻,起草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区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工作职责

(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3)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旅游行业黄金周实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负责上报各类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

(4)认真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原则,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者要建议进行责任追究。

(5)依法对本辖区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6)建立健全区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适时旅游警告。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黄金周突发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

3.应急救援适用单位

3.1旅行社

(1)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制定黄金周组、接团的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按规定做好各类合同的签订,旅行社要与游客和旅游车辆单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安全生产等工作责任。

(3)制订和实行旅游团队活动中的旅游安全措施,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熟悉安全救援常识、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4)要选择符合旅游运营规定的车辆为旅游团队服务。

(5)对开展特殊旅游项目的活动,事前必须制定好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

(6)带团导游员随时向旅游者提醒安全注意事项,旅途中遇特殊情况,要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3.2旅游星级饭店

(1)要成立黄金周旅游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认真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工作和各种紧急救援的物质准备工作,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3)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熟悉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护常识。

(4)对餐厅、厨房、商场、舞厅、酒吧、咖啡厅等卫生防疫要达标。对重要的公共场所要加强值班制度和卫生消毒制度。

(5)坚持配电房、水泵房、锅炉房、消防和安全监控室等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操作规程。

3.3旅游景区(点)、游乐场所

(1)成立黄金周安全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下设抢救救援组、警戒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等组织。

(2)要制定各类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

(3)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客运索道、缆车、游船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坚持日小检、周中检、月大检,要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

(4)各景区(点)在旅游黄金周期间,要充分加强保卫,做好重点时段的游客分流疏散工作。

(5)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培训,提高救护技能。

4.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1当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并就近寻找有关救援单位。

4.2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以最快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行动,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书面将事故发生及救援情况及时上报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

4.3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有关部门紧急救援,保护现场,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同时报告区政府、区安监局、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

5.应急保障和演练

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围绕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习,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行业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