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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集体村权改制工作方案

街道办集体村权改制工作方案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免除农业税后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延伸,深化和完善。为了做好我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

1、明晰林权,分离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把林地经营权或使用权落实到农户到人,明确经营主体。

2、林权登记发证。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林农的处置权,收益权,实现还山还林还利于民。

3、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

二、林权落实到户的程序

1、由各村核实林地面积,张榜公布。

2、按照“明晰产权”的要求,制定方案,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落实山林权属。

3、由集体经济组织与林农完善或补签林地承包合同。

4、将林属落实情况造册连同与林农签订的合同一并报乡镇政府审核。

5、乡镇政府汇总后上报,核发林权证书。

三、保障措施

1、成立机构:办事处成立以副主任任组长,以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这项工作。

2、积极宣传。各村要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意义作用、目的、程序等,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

3、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二次革命,对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村书记、主任必须高度重视,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早安排,及时上报,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