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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采购补贴工作方案

农业机械采购补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对购机补贴项目提出的总体要求,围绕全县主导产业和新农村建设,以节本增效为核心,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畜牧业、设施农业、果业机械化为重点,充分尊重农民购机自主权,严格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拉动效应,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二、基本原则

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务求实效。

⒉以粮食生产为主与兼顾特色主导产业生产相结合,协调区域平衡发展。

⒊向重点作物的关键生产环节倾斜。

⒋操作程序科学、规范、高效。

⒌抓点示范,推动面上发展。

三、预期目标

⒈提高我县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农机装备质量和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生产综合生产能力。

⒉扩大农机先进适用技术和机具的覆盖面,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机械,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节本增效。

⒊扩大农户直接受益范围,调动农民购买、使用新型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

四、实施范围

我县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500万元,计划在全县17个乡镇实施,重点在粮食生产主产区、果业生产区、设施农业生产区、畜牧业养殖小区实施。

五、补贴机具及补贴对象

㈠补贴机具

依据省农机购置补贴招标产品目录,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确定补贴机具种类如下:

⒈田间作业机械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背负式玉米收获机、小麦、玉米两用收获机、各类拖拉机及配套农具。

⒉畜牧机械

挤奶机、铡草机、挤丝机、压块机、饲料搅拌机、饲料粉碎机、饲料制粒机等。

⒊果业机械

履带式微耕机、手把式微耕机、挖坑机等。

⒋设施农业机械

机动卷帘机

除此之外,在国家补贴资金许可范围内,可适当补贴农产品加工、农村垃圾清运等机械。

㈡补贴对象

在我县实施区域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列入部省科技入户工程的农业科技示范户等。

六、实施阶段

⒈第一阶段:宣传阶段。通过农机补贴信息、张贴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⒉等二阶段:实施阶段。凡符合补贴对象的农民或组织持个人有效证件前往县农机局管理股申请办理补贴机具手续。

⒊第三阶段:供货阶段。凡经省、市审批通过的农户或组织,持身份证原件及审批申请表原件到规定的供货点提取补贴机具。

七、保障措施

⒈加强领导。为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农机局局长同志为副组长,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决策及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实施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农机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在农机系统内抽调,负责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办理补贴手续、协调企业供货及“三包”服务等日常工作。

⒉严格程序。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是落实中央扶持“三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群众及各级部门最关注的热点。为此,经省、市审批,设定五个工作岗位(补贴审查员、补贴审批员、信息录入员、机具验货员、补贴监督员),分别由农机系统同志担任,真正做到政策公开,处事公正,不徇私情,使群众放心,政府满意。

⒊强化管理。实施区各乡镇要切实加强补贴机具的管理,凡购置的补贴机具原则上2年内不得变卖;凡购置的收割机、拖拉机都要报户挂牌。购机户要服从县农机部门的管理和调配,完成相应的作业任务,为促进粮食生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贡献。

置补贴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在二楼报名处报名(凡申请购置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者,应出示驾驶操作证;无证者预交部分培训费,待后参加培训办证)。

2、申请人在三楼管理股自选机型

3、审核人审核签字

4、审批人审批签字

5、申请人持交款单到指定地点交付购机差价款。

6、申请人提交交款发票到管理股办理上网手续。

7、微机操作人员依据申请批办单、交款发票原件将申请人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并签字。

8、申请人领取批准申请表,持此表与身份证原件到规定供货点提取机具。

9、验货员验货,并在申请表上签字。

10、申请人凡购置的拖拉机、收割机应及时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车辆登记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