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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三无户住房建设工作方案

农村贫困三无户住房建设工作方案

期间,我市以扶贫重点村为主战场,以“突破西山”为标志,以凤县率先脱贫为示范,加大力度,板块推进,带动全市扶贫开发实现新突破。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在凤翔县和区西部山区开展了贫困地区“三无户”(无依赖力量、无可靠收入、无住房保障)安全住房工程试点,积极探索移民扶贫有效模式,有力地促进全市贫困地区特困群众居住条件的改善。根据新十年中、省扶贫开发规划,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启动实施全市农村贫困地区“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彻底解决农村贫困户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思路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并实现脱贫致富为目标,突出统筹城乡发展主线,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关天经济区发展机遇,大力推进“五百扶贫行动”,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贫困户安居工程、十万贫困户增收工程、贫困户能力建设工程、外资扶贫工程、社会扶贫工程六大扶贫工程,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制度,深入持续突破西山,带动南部秦岭山区、西部关山山区、北部乔山地区三大区域、十三个重点板块扶贫开发,加快解决集中连片贫困问题,努力提高全市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农民生活水平、农村环境水平。

在认真搞好集中连片移民扶贫新村建设的同时,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农村“三无户”安全住房问题。“十二五”期间,力争基本解决5950户25500人“三无户”安全住房问题,年重点解决全市三大区域十三个板块1000户“三无户”安全住房问题。

二、原则方法

按照“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先行试点、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以镇村为单位,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在原址改造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科学选址、安全实用、统一规划、分户建设,户均建房面积50平方米左右。

三、重点任务

今年首先解决十三个重点板块的“三无户”安全住房问题,具体是太白县西部秦岭高寒山区,凤县秦岭深山区,渭滨区后山地区、金台区六川河地区、麟游县西部丘陵山区、陇县关山山区、千阳县北部深山区、区西部山区、凤翔县北部沿山旱腰带、岐山县北山旱腰带、扶风县北部乔山旱塬区、眉县秦岭沿山区、高新区秦岭台塬区。

四、建设户型

根据“三无户”家庭实际情况,以经济、安全、实用、美观为原则,控制规模,区别情况,分类实施。房屋设计要做到防震、避灾、避险,节能环保,水到锅头,土炕改吊炕,结构、色泽体现当地风俗和生活习惯。“三无户”住房建设要适当集中,每个县区要建设适量的10户以上的集中居住点,便于基础设施配套。户型分为三类:

1.属单人单户不符合进入敬老院的“三无户”,每户建一间半,设计面积30平方米左右。

2.2—3人的“三无户”,每户建两间半,设计面积50平方米左右。

3.4人以上能落实亲友帮扶资金的“三无户”,每户可建三间半,设计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三种类型建房参照图纸附后)

五、资金来源

按照城乡统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三无户”建房面积平均每户控制在5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700元造价,单户总投资3.5万元左右。工程项目实施由县区政府负责,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计其功,进行资源整合,统一组织实施。

1.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每户补助1万元。

2.列入扶贫部门千村移民搬迁工程项目的农村“三无户”优先安排补助,按照建房每人补助3800元、每户补助1000元宅基地整理费,特困户每户再补助1万元。

3.规划、建设部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要向农村“三无户”集中,每年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与全市“三无户”建房同步实施,中省户均补助7900元。

4.建房“三无户”中属于残疾人的,残联部门每户补助5000元。

5.属于异地扶贫搬迁和退耕还林地区的生态移民搬迁范围的农村“三无户”,纳入发改部门计划,给予政策补助。

6.农村“三无户”遭受自然灾害的,民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助。

7.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安排每户不少于2000元的配套资金。

8.组织动员社会帮扶、亲邻帮助等给予资助。

通过以上项目资金整合,保障农村“三无户”安全建房所需资金。

六、工作职责

1.市扶贫办:负责制定、下达全市农村“三无户”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对工程进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资金落实,做好联席会议制度的日常工作。

2.市规划局:将年度“三无户”建房计划纳入危房改造工程,积极组织实施,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3.市残联:对农村“三无户”中属于残疾人的,落实建房补助政策,做好检查指导工作。

4.市发改委:对属于异地扶贫搬迁和退耕还林地区的生态移民搬迁范围的农村“三无户”,优先纳入计划,给予建房补助,做好检查指导工作。

5.市民政局: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农村“三无户”,按规定优先给予建房补助。

6.市财政局:及时落实市级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

7.市国土局:对农村“三无户”安全住房建设宅基地选址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和指导,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宅基地,免收宅基地使用费。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规划局、民政局、残联、国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农村贫困地区“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建设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市、县扶贫办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2.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调查摸底确定的“三无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组评议推荐,村委会审查,村民代表会议评定,对初步确定的“三无户”进行公示,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审定后报县上审批。

3.明确方法。宅基地由乡村统一划定,统一规划。按照户建为主、评估公示、基层帮助、亲邻相助、政策扶持、政府补助,尽快启动、尽早入住的办法和要求做组织实施工作。

4.整合资源。整合各类资金项目,直接补助到户,发挥最大效益。搬迁建房工程动工后,先由扶贫部门一次性拨付1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其它部门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工程竣工后,按各自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5.统筹规划。将水、电、路、广播电视传输线路、太阳能、吊炕等一并规划建设到位,配套建设新农村绿化和公厕、休闲广场等公共设施。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到村到户,造册登记,严格按照“三无户”标准和各部门具体要求进一步核查,对确定的“三无户”要列入扶贫、规划、残联、发改、民政、国土等部门规划,及时上报,分年度安排实施。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三无户”摸底资料和年确定的“三无户”名单于5月15日前上报市扶贫办并抄送市级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