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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指导工作方案

消防安全指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开展集中整治火灾隐患行动,全力排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加强针对性灭火演练,切实提高部队战斗力,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和危害,确保世园会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圆满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年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发改委、经贸局、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文体广电局、卫生局、安监局、民宗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粮食局、沣京工业园、草堂基地协调办、草堂寺景区、渭河示范区、滨河新区、工商局、电信局、邮政局、供电分局、烟草局、人行、工行、农行、农发行、建行、中行、信用联社、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及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副局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三、工作重点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建立和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对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及时提出有效对策,落实整改;每季度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全年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

(二)明确各级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与辖区和所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级的消防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及岗位责任制。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考评。县政府将对全年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消防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小城镇建设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编制村镇消防建设规划,完成县城、中心区及秦渡镇的消防建设规划、报批、审定工作,同时按照标准,年内选择大型住宅小区新建1个志愿者消防站,以此加强我县城乡消防规划建设工作,提高我县整体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把消防建设纳入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年各乡镇要完善基层消防工作机制、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年内建设以秦渡镇、余下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和以东韩村村委会为依托的具有预防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的志愿消防队,并逐步予以推广。年底前在全县各社区建立以社区警务室为依托,辅警、片警带领,以社区群众为主力的志愿者消防队,使其成为具有预防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的社区消防保障服务体系。

(六)建立健全消防车供水系统。县水务局负责保障城区消防供水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督促县自来水总公司对其实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消防灭火供水水量和水压充足。凡公共消火栓不足的地区,应按照年度计划落实建设资金,逐年予以增补,确保完成工作任务。距县城较远的乡镇要建立消防供水点。各乡镇要在各村机井出水口安装水帯65mm接口、在村办私营企业周围,特别是具有危险性生产的企业周围、各大中小学周围及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距县城较远的古建筑、旅游景点处建立固定的供消防队进行灭火救援的取水点,使我县灭火救援的效率得到提高。

(七)建立火灾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全年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少于4次,并且乡镇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要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实施消防安全远程监控措施,年内,远程监控系统接入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完善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建立政府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全年开展较大规模模拟演练不少于2次。

(八)保证消防业务经费投入。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印发的《武警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陕财办教〔〕57号)的精神,我县于年已达到核定标准(年度消防官兵人均不少于2.6万元)。县财政局要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积极改善我县消防人员的生活福利待遇。

(九)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1.以宣传新《消防法》为主线,以消防志愿者行动和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结合“五大”工作,深入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要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将其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村镇创建内容,在城镇街道以及乡村人员流动密集场所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户外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牌累计不少于2块,其中永久性的户外大型消防公益广告牌不少于1块。

2.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疏散演练活动及“五大”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活动。

3.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质制度和特种岗位消防安全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重点部位管理、经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4.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向广大群众宣传消防知识和逃生技巧,为群众提供一个广阔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的平台,在全县营造出浓厚而热烈的消防宣传氛围。

5.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并将其纳入创建平安乡镇、平安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户评选等工作的评选条件。对消防工作开展和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

(十)确保世园期间消防安全。严格按照《世界园艺博览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逐级签订世园会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世园会重大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提升我县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用优质、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务全面打造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为世园会成功举办提供有力的消防保障力量。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全年目标任务,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检查和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消防工作任务,为我县社会和谐、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