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有关城市雕塑创作执行方案

有关城市雕塑创作执行方案

为开展好我市雕塑创作营活动,根据省政府要求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安排安排。推动乡村雕塑建设,特制定我市乡村雕塑创作营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促进乡村雕塑建设的发展。依照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因地制宜的原则,总体要求是通过开展雕塑创作营活动。着力打造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具有人文内涵的乡村雕塑精品,全面提升乡村品位和景观艺术水平,满足居民的精神需求,彰显新时期乡村形象魅力,提高乡村吸引力和影响力。

根据乡村雕塑专项规划,总体目标是2013年底。城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尺度适宜、造型优美、艺术品味较高的雕塑精品;各县区至少建成一处主题突出、展现地方风貌特色、具有标志性的乡村主题雕塑或雕塑群。明确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和管理部门的职责,提高雕塑决策水平,建设幼稚、开放的雕塑市场和创作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雕塑创作营准备阶段

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完成市雕塑专项规划。年3月底前。

成立市乡村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并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年4月底前完成前期筹划。

年5月底前由委员会向国内外广泛征集公共艺术设计方案。

年6月底前由委员会组织对征集的作品方案进行评审。

(二)雕塑创作营创作阶段

选定加工制作单位,年7-8月。落实雕塑创作营场地,资料进场加工。

举行雕塑创作营开营仪式,年9月底前。局部雕塑作品进行现场创作加工。

(三)雕塑创作营成果阶段

全市范围内进行雕塑创作营作品评比,年10月。结合市民投票评选与专家评审结果,评出获奖作品,选择作品进社区、进广场、进公园的最佳场地。

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年11月起。各有关区、有关单位组织承建方启动雕塑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规划。

注重雕塑创作营活动的内容和质量。将雕塑营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以市民广场、大境门广场为载体开展雕塑营活动。依照雕塑建设二到三年的周期,争取每个周期培育、建成一批精品。邀请国内外知名雕塑大师共同参与雕塑创作、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全社会对城市雕塑的认识,推动我市乡村雕塑建设。组织雕塑创作营活动,要精心谋划创作主题,广泛征集雕塑设计方案,组织专家、公众进行方案评选。确保打造一批高品质的雕塑精品。

(二)提供宽松环境。

要尊重艺术,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雕塑家、雕塑设计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雕塑建设要树立“精品”意识,做到宁缺勿滥。对已建成有碍观瞻的雕塑根据雕塑专项规划进行全面整治,构建成体系、多层次、有特色的乡村雕塑景观系统。

(三)选择关键地段。

选择中心区、乡村出入口、广场、公园绿地、清水河、洋河沿岸等重要节点,针对乡村的特点和风格。并结合商业、文化、体育等大型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集中区域集中设计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雕塑精品项目,精心谋划建设标志性的乡村雕塑,加快打造乡村主题雕塑和标志性雕塑群。

(四)加强县区联动。

依照《市乡村雕塑创作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要根据省住建厅201153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因地制宜地开展此项活动,组成专门机构,落实好雕塑创作营活动,积极推进乡村雕塑建设。

四、保证措施

(一)管理机构及责任分工

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主任,成立市乡村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主任,市规划、财政、住建、园林、桥东、桥西、高新区管委会主管领导和公司、城投公司主管领导为成员,负责乡村雕塑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乡村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规划、园林、住建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乡村雕塑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艺术把关和建设指导等工作。

(二)宣传推动

广泛宣传乡村雕塑建设的意义和目的组织各种形式的雕塑展、研讨会,充分利用媒体普及乡村雕塑知识。建立公众评论平台,让广大市民了解雕塑进而关心雕塑,全社会形成支持和积极参与雕塑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雕塑建设的健康继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