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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城市整体检查方案

园林城市整体检查方案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部署,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巩固和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全面完成复查任务,根据市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针对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集中力量解决迎检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园林绿化工作成果,提高园林绿化整体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二、机构设置

创建迎检办公室设区绿化委员会

三、检查内容

(一)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职能部门和队伍建设情况。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或修编)、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现状调查评估及规划编制实施情况以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三)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的资金投入、绿地的建设与养护管理、园林绿化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园林科研等情况)。

(四)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包括侵占城市绿地、破坏城市绿化成果及园林绿化执法情况),以及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的情况。

(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污水集中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六)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情况。

(七)《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四、工作步骤

按照区委、区政府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从今年4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迎检活动,以高质量、高标准实现迎检工作目标。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准备阶段(今年4月15日至5月5日)。由严国益副区长牵头,组织开展迎检工作。召开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会议,分解和落实迎检工作任务,全面启动迎检工作。复查迎检工作要求,广泛动员,营造气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复查迎检工作任务。

(二)资料收集汇编阶段(今年5月6日至5月20日)。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完成资料收集、整理任务和上报工作。区迎检办完成迎检工作资料的整理和汇编工作。

(三)迎接省检阶段(今年5月21日至6月10日)。根据迎检工作方案,对照迎检工作标准,认真组织自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复查迎检工作。

(四)迎接国检阶段(今年6月15日至9月10日)。制定迎国检工作大纲,根据省检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进行整改。专题布置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着手整改,并做好复查迎检和接待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把复查迎检当作创建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全面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期完成各项迎检任务。

(二)明确任务,强化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做好自查迎检准备,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工作方案,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上肩,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

(三)突出重点,提升水平。区有关部门要把提高城乡结合部、入城口、主要道路及交叉点和老城区绿化水平作为重点,建设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园林精品。认真回顾和总结年以来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工作特点,充分展现城市建设发展的成就。

(四)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从全市的大局出发,服从统一安排,努力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反馈、有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