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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范文精选

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范文第1篇

2.工作例会制度。各村每旬应召开一次“两委”成员会议,对前段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对近段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并做好会议记录。

3.请销假制度。村干部要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该情况纳入平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因故出县,村党组织书记须向乡党委书记请假,其他村干部须向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报驻村干部同意后,方可离开,到岗后及时销假。未经请假,擅自出县的,1次予以批评教育,2次以上的按所有报酬待遇的日平均数扣除外出期间的各项待遇。一年中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工作的,按规定程序撤销其职务。

4.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都要坚持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5.村务公开制度。各村设立公开栏,对村级党务、政务、财务、事务等实行全面、真实、及时公开,并坚持每季度更新1次。县民政局对新设立的村务公开栏,在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

6.民主理财制度。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制及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民主决策、监督审计等监督机制,确保不增新债,老债按每年不低于8%的比例逐年化解,老债负债30万元以上的村每年偿还老债不低于2万元。每年由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进行1次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小组的作用,及时、严格地按规定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议、审核;村主干离任前,实行任期财务清理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示。

工作制度范文第2篇

1、值班制度。

便民服务实行值班制度,乡村两级每天都要有人值班,主要负责群众接待,协调处理有关服务事项。除值班时间外,乡、村两级干部也要随时随地受理解决群众提出的事项、请求,实行全天候服务。

2、代办报送制度。

在证照代办服务中,由村民申请,将所需办事项交组信息员或村代办员、乡办点干部,也可直接由村委会同意受理、审批,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由村负责代办、协办。对因材料不全等原因暂时不能受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内容,待材料齐全后及时受理。对于村干部无法解决的,直接报送乡相关部门单位,委托上级全程。

3、一事一议制度。

对村民提出的涉及多数村民利益,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重点的问题处理解决,经支村两委会成员研究后决定,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管理,增强工作透明度。

4、办结公告制。对受理的事项,要严格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承办事项办结后,要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办人。并在乡、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回音壁内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工作制度范文第3篇

一、督查工作范围

1、镇委、镇政府的决议、决定;镇委会议、镇政府会议、镇党政联席会议、镇党政办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2、镇委书记、镇长、副书记、副镇长等镇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要求检查处理的重要事项。

3、上级党政机关和上级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以及交办要求检查处理的问题。

4、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督查立项内容

1、对镇委、镇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进行任务分解,按要求确定督查立项。

2、对镇党政领导深入基层检查工作时,提出的要求和带回来的处理事项,镇党政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的事项。

3、镇内各单位反映、提出的问题。

4、上级领导对本镇的指示和上级党政机关及其它部门交办的事项。

5、督查工作人员发现事关全局的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三、督查事宜立项的办法

1、对镇党政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分解立项后,分别送镇党政主要领导审定。

2、对上级党政部门和上级党政领导的指示及交办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后,送镇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3、对于必须自立的督查事项,本办公室写出拟办意见,送主管领导审批。

4、依据领导批示,凡列入督查的事项要严格登记手续,填写催办通知单。

四、督查事宜的下达形式

1、镇委、镇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任务的下达形式,由镇委、镇政府和镇党政办公室决定。

2、镇党政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查,一般由本办公室通知下达,领导批办的督查事项由本办公室拟写工作催办通知,一式二份盖印章交承办单位。

3、重大的、难度较大的督查事项,经领导审批后直接转承办单位领导协办。

4、紧急督查事项,本办公室派人直送或特请承办单位领导当面讲清督查事宜,取走工作催办通知单。

5、需要两个以上双重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要实行分别责成一个单位牵头,其它单位配合的协调责任制。必要时,由分管领导出面采取召开协调会的方式安排布置。

五、督查工作的方式

1、决策督查。

镇委、镇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出台后,本办公室要根据决策精神和工作职责,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开展督查的建议及需要督查的内容、重点和方式,制定督查方案,将督查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明确责任,提出要求。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力求将决策原原本本地传达到基层,保证决策内容不失真。

2、专项督查。

镇委、镇政府领导的批示,以及镇党政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现场办公时所做的重要指示和交办的专门事项,本办公室要按照其职责,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督查和落实。对热点、难点问题,要深入承办单位和现场,重点督办。做到有批必办,有办必果,有果必报,一办到底,专办专报,务求落实。

3、联合督查。

对镇委、镇政府的阶段性中心工作或重大事项,开展联合督促检查。联合督促检查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采取横向或纵向联合的方式,组成若干个督查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方案,针对督查的内容,抽调专门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全面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结束后,要有详细的督查工作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或提交会议研究。

六、督查事项的检查、催办

1、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要重点督查催办。

2、督查通知发出后,随时进行督促,紧急事情要及时催办,时间长的要定期催办,随时把握办理进度。

3、督查事项一般要做到月结季清,具体情况针对性催办,力求按时上报。

4、对未按时完成督查催办事项的,要责成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反馈,以使采取措施。

七、督查结果的审核、报送

1、镇委、镇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安排部署以及涉及面广的重大督查事项报告,报送镇党政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主任。

2、审核完结报告,督办事项依法、依理、依事实解决完毕后应报送该项工作的解决报告,依事实审查结案存档。

3、督办事项结案后,属领导批办的,要及时将结果报领导审批,如有新的批示意见,继续督办。

4、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交办的事项,要将督办结果正式行文抓紧上报。

5、对限期办结的督查事项,应按时报告办理结果,特殊结果,特殊情况办公室应随时掌握。

6、上报办理结果应由指定主办单位行文,一般不附转办单位报告,二个以上单位联合承办的督查事项,由牵头部门负责报告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

7、办结报告要一文一事,并注明上级交办逐件编号。

八、督查工作要求

1、实行督查工作领导责任制。督查办公室主任对督查工作负总责,是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督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督查事项负责。要依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职责,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督查任务。各督查工作人员要主动沟通情况,密切配合,形成督查工作合力。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督查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切搞形式主义,督查人员要转变作风,深入督查工作的单位和现场,认真调查研究,真正抓住问题实质,避免流于电话督查或文件督查等单一形式。

3、实行督查通报制度。本办公室将不定期在《督查通报》或以其他形式,对镇各职能部门、村和有关单位抓决策落实及办理领导批示件的情况进行通报。对领导重视、承办工作成绩突出的镇各职能部门、村和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不按要求落实或不反馈办理结果,经督查后仍不落实的,要查明原因,及时批评指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和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通报由本办公室负责起草,报镇领导签发。

4、实行督查工作定期交流、总结、表彰制度。本办公室要每季召开会议,全面汇报、交流和总结督查工作的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年底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推动督查工作发展。

5、充分发挥督查工作人员的作用。要让督查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充分了解镇委、镇政府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部署,阅读有关文件和资料,授予必要的组织协调、情况通报、处理问题等督查方面的权力。

6、加强督查队伍建设,积极改善督查工作条件。要进一步健全督查机构,加强督查力量,抽调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年富力强的同志充实到督查队伍中来。通过开展理论研讨、业务培训、督查调研和考察学习其他乡镇的先进经验等,提高督查队伍的业务水平。保证督查经费到位,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积极改善督查办公室和督查人员的办公条件。

九、督查工作人员职责

1、督查工作的宗旨是对领导层的重大决策和工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以及其它实施情况进行认真的督促检查,催促办理。

2、督查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国家法规法令,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办事工作能力。

3、督查工作是促进落实工作的必要措施,督查工作人员要牢记使命,忠实履行职责,掌握好督查工作的四个特殊性:即从属性、执行性、求实性和严肃性。

4、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督查事项中,要做到迅速及时、客观全面、突出重点和安全保密。

5、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督查事项中,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严禁弄虚作假和推诿扯皮。

工作制度范文第4篇

第二条接访形式: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可采取候访、约访、下访、座谈等形式,与有关企业沟通联系,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

(一)候访: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在办公室等候,接待企业来访。

(二)约访: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预约来访人和来访事项,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待。

(三)下访: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和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四)座谈: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围绕相关企业提出的某个热点、难点问题,召集相关单位与企业代表会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第三条接访时间:每个星期的星期三上午作为企业接访时间,县有关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在星期三召开(上级要求例外),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在办公室等候,接待企业来访;约访、下访、座谈具体时间由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决定后安排。

第四条接访范围:受理涉及县内所有企业,特别是“三上”企业来访。

第五条接访纪律:

(一)接访日如无特殊情况,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在各自办公室等待企业来访,做好来访人员、事项及受理情况记录;如有特殊情况外出,须向县主要领导请假说明。

(二)对企业来访事项,如属职责权限范围内的,能解决的应当场答复企业,并安排相关单位及人员办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企业承诺答复期限;不属本人或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须向企业说明,并介绍其到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

第六条接访程序

(一)县行政服务中心根据企业在《企忧档案》中反映的问题,引导企业找相关县领导和单位协调解决。企业来访时,先按要求填写好《来访登记表》,登记来访人员和来访事项。

(二)在接访过程中,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答复和事项办理情况记录,并将资料整理归档到《企忧档案》。

(三)县政府班子领导和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对企业来访事项作的答复和办理意见,需要转送有关单位办理时,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承办单位在接到办件后,必须在3天内作出处理并予以答复;情况复杂的,时限可延至15天内;不能按期办理的应说明原因。涉及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第七条组织工作

(一)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跟进县有关领导和各单位开展企业接访日工作情况,每月小结,每个季度总结一次,报县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全县通报相关情况。

工作制度范文第5篇

一、接待工作制度

1、接待来客热情周到,原则上在镇机关食堂招待,食堂实行零利润管理,来客需要在机关食堂安排用餐的,由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安排。

2、确因工作需要,要求在食堂以外属本镇范围内的地方安排用餐,实行派单制,用餐单分发给各分管领导,用餐时请填写好来客单位、姓名、职务、人数后,交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安排。需要在共青城区范围内安排用餐的,经书记、镇长同意后,由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定点安排。

3、实行对口接待,尽量压缩陪客人数,陪客人数不得超过来宾人数,原则上不安排高档烟、酒,尽量安排本地酒,防止铺张浪费。

4、烟、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后勤办公室统一购买使用,从严控制。未经后勤办公室同意,部门或个人自行购买的不予审批报销。

5、实行招待费联审制度,招待费要详细注明来客单位、姓名、人数、陪客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勤办公室负责每月向书记、镇长呈报本期及累计情况,每季度向班子成员通报一次,以增强透明度,相互监督。

6、接待标准:处级以上或重要部门领导,接待标准为400元/桌以内(含酒水);开发区职能部门副科以上领导,接待标准为320元/桌以内(含酒水);其他职能部门干部,接待标准为260元/桌以内(含酒水)。

二、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原则上不购买高档菜肴,以家常菜为主。

2、购买食品时必须有两人在场,工作人员要在当日菜单上签字,当天交分管领导审核。

3、粮油每月集中采购,当月交分管领导审核。

4、食堂工作人员每星期将本周发生的费用,先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交镇长签字。

三、车辆管理制度

1、一般不得公车私用(包括换用)。特殊情况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分管镇长批准。

2、机关车辆在共青范围内使用,驾驶员要向分管领导报告,以便分管领导及时掌握车辆外出动向。

3、机关车辆外出离开共青,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

4、车辆修理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指定维修点送检,并面议修理价格及时间后方可进厂维修,修理发票须经送修人员证明,分管领导审核,镇长签字,由财务人员与修理单位结算,修理发票须附修车工样单等附件方可报帐。修车后调换的零件要带回单位验收。车辆加油实行油卡定点制。

四、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及镇领导需要办公用品,必须先提出购买计划,由后勤办公室报分管领导统一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