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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四办工作制度

四进四办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四进四办”工作,转变工作作风,以“便民、利民、富民、安民”为宗旨,规范服务行为,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实现“乡民办事不出乡、纠纷调处不出乡、信息提供不出乡、致富服务不出乡”,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1、值班制度。

便民服务实行值班制度,乡村两级每天都要有人值班,主要负责群众接待,协调处理有关服务事项。除值班时间外,乡、村两级干部也要随时随地受理解决群众提出的事项、请求,实行全天候服务。

2、代办报送制度。

在证照代办服务中,由村民申请,将所需办事项交组信息员或村代办员、乡办点干部,也可直接由村委会同意受理、审批,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由村负责代办、协办。对因材料不全等原因暂时不能受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内容,待材料齐全后及时受理。对于村干部无法解决的,直接报送乡相关部门单位,委托上级全程。

3、一事一议制度。

对村民提出的涉及多数村民利益,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重点的问题处理解决,经支村两委会成员研究后决定,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管理,增强工作透明度。

4、办结公告制。对受理的事项,要严格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承办事项办结后,要及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办人。并在乡、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回音壁内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5、优质服务制度。

乡、村干部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群众提出的要求,并采取“立即办、承诺办、报送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