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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规定

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规定

一、严格落实执法责任机制。

各行政执法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委托或授权,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夯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

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作为林政资源、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基层林业工作站等保护管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学习的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三、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市林业信息网,政务公开网等载体,把涉及依法行政的有关事项全部进行公开,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充分利用“普法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爱鸟周”等有利时机集中宣传,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林农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爱护森林资源,并积极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林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