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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科技模范区实施办法

蔬菜科技模范区实施办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年新出台强农惠农政策和工程项目资金安排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山西省设施蔬菜百万棚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好2011年全县三级干部暨劳模表彰大会和全县“双千”项目建设动员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我县“一三三”战略,结合我县自身优势确立农业调产基本思路,推进我县“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为主的特色农业发展,走“一户带多户,多户带全村,一村带多村,多村连成片”的路子,实现全县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切实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走出具有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经研究,现将2011年规模发展设施蔬菜科技示范园区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1、建设目标:2011年在全县建设设施蔬菜示范园区面积3000亩,其中:春秋移动大棚1800亩,日光温室1200亩。

2、主要任务:要求各乡镇要把设施农业示范园区作为农业工作的重点,建设模式以春秋移动大棚和日光温室为主,建设规模必须集中连片春秋移动大棚100亩,日光温室50亩以上。每个乡镇必须建设一个示范园区。

二、扶持政策

为了保证设施蔬菜科技示范园区的顺利实施,要加大项目、信贷、财政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各类资金的引导作用,年终经县委、县政府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后,根据建设情况,凡达到一定规模按照下列标准予以奖励扶持。

1、春秋移动大棚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每亩以奖代补2000元。

2、日光温室集中连片50亩以上,每亩以奖代补10000元,资金不足可以向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贷款3万元。(具体财政贴息办法见附件)

3、对农业龙头企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设施蔬菜达到一定规模可以争取农发行贷款。

4、县政府要整合农业、水利、农机、科技、扶贫等各类农业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发展设施蔬菜园区好的乡镇。

5、县政府要鼓励支持企业老板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设施蔬菜示范园区建设,发挥企业扶持,能人带动,集团承包的作用,建设一批集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及农副产品加工和市场开发为一体的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务副县长张志刚为组长的设施蔬菜科技示范园区领导组,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一线指挥,抓住春播前的有利时机,及早规划,及早安排,迅速掀起设施蔬菜示范园区建设高潮。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明确主体,成立专业合作社,科学选址,制定出园区建设规划和发展计划,及早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确保设施蔬菜示范园区建设土地的集中使用问题。

(三)技术保障。加大技术培训和推广力度,加强对菜农全程技术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菜农生产技术水平,力争达到县有服务队,乡(镇)有技术员,村有园艺工,户有明白人,实行技术服务进村入户,采取领导与技术人员包村,包片的办法,确保设施蔬菜增收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组织种植户整地,建棚,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四)严格考核,确保落实。为分充调动各乡(镇),各部门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投身设施蔬菜示范园区建设的积极性,2011年我县将把设施蔬菜示范园区建设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全年农业工作的主要考核内容来抓,并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除对园区进行奖补之外,县政府还将拿出专项资金集中对在园区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有关人员进行奖励,优先被评为年度产业标兵和模范,对工作不到位,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乡(镇)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园满完成,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