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价格调控管理办法

价格调控管理办法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传达学习国家及省市关于稳定物价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文件、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贯彻意见;

(二)研究讨论我区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

(三)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组织开展工作交流,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对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先进;

(四)分析探讨价格监管面临的新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协调解决成员单位在工作职责和分工等方面的争议,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各方面工作顺利进展;

(五)安排开展节日市场物价联合检查等专项工作;

(六)研究制定价格应急预案,当出现突发事件或其他因素,引起物价大幅度上涨时,讨论提出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意见,报区政府决定后组织实施;

(七)落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议题和任务。

二、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教体局、区文广局、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粮食局、区物价局、区供销联社、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交警大队、区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局局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一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物价局,物价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组织、会议材料的起草发送、有关方面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等日常工作;对全市价格调控中重大政策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按要求向联席会议通报全区价格调控工作情况;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审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决策;协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完成区政府领导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一般半年召开1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研究涉及全局性的重要政策建议、组织全面督查活动、讨论向区政府汇报的重大问题等。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等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会议。

(二)当价格总水平出现异常变化或部分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可紧急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判断近期物价上涨和波动原因,讨论提出启动价格调控应急预案,拟定保持物价相对稳定的工作方案,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文档上传者

相关期刊

价格与市场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价格学会

价格月刊

北大期刊 审核时间1-3个月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格与市场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价格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