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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党政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规范党政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也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

1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规定程序批准。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

2政府性基金: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收入。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户外广告特许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政府的报刊杂志取得的广告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

4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利用政府投资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

5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

6公益金及发行费:公益金是政府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包括福利公益金收入和体育公益金收入。通过发行筹集的专项财政资金。

7罚没收入: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所取得的资金和财物变价款。

8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主要指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集中所属事业单位收入。

9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指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

10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税收和非税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其中门诊收入包括挂号、诊察、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收入)等。包括广播电视部门有线电视收费收入、广告收入和医疗单位的医疗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二、收入管理

1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的规章规定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办法足额征收政府非税收入。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将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和乱收费;也不得擅自缓征、减征和免征政府非税收入。按照批准权限办理。对违反规定擅自减免缓征造成非税收入流失的县财政抵减责任单位的财政预算内和财政专户拨款,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因特殊原因需要缓征、减征和免征政府非税收入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由执收单位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审核并签署意见。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2严格收费票据管理。除有线电视收费收入、广告收入、房租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应依法纳税而使用税务发票进行征收外。严禁使用自制票据。财政部门要加强收费票据购销管理。做到月清月结,其他一切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必须使用甘肃省财政厅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费票据。严格按《收费许可证》和《票据准购证》领用收费票据。缴旧领新,以票核收,票款同行”各执收单位要对各类收费票据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防止票据的毁损和丢失,对因管理不严造成票据毁损和丢失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严格收入过渡账户管理。部门和单位不得设置收入过渡账户。对因数额较小、位置偏远等原因暂时难以直接缴存的政府非税收入。严禁单位私设账户、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原则上应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可先存入部门和单位的会计核算中心账户进行过渡。对已经开设的收入过渡账户,单位应立即申报撤销。

三、征缴程序

采取财政直接缴款、委托征收和集中汇缴三种征缴模式: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缴按照有利征收、方便缴款的原则。

1直接缴款:对于收费比较稳定。便于直接征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益(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规划设计费等收费项目。即:先由执收单位填开收入征收通知书,操作程序比较简单。实行直接缴款。缴款单位持通知书到非税收入管理局换开收费票据后,由缴款单位将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2委托征收: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委托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进行征收。其处置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局直接征收。余额缴存财政专户。即:国有资产按规定程序评估处置时。按规定缴纳税款后。

3集中汇缴:对于收费比较零散。不便于直接征缴的有线电视收费收入、广告收入、医疗费收入等其他一切收费项目。即:由执收单位直接向缴款单位填开收费票据进行征收,时间和空间跨度较大。采取单位集中汇缴的方式征收。并应在收款之日起五日内将所收款项汇总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对未按规定时间缴存专户的处以迟缴款项10%至20%的罚款。

四、支出管理对于纳入一般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由财政部门按照《县年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和《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予以返还,有规定用途的按规定用途严格使用,没有规定用途的用于弥补单位经费不足。支出属于大额购置的应在报经政府批准后,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统一支付;对于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由财政部门按法律法规和《县年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拨付征收经费,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管好用好基金收入。

五、监督管理

1加强内部管理。各执收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切实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严禁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制时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政府非税收入。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及足额缴存财政专户。

2加强监督检查。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适时检查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规定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和《违反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28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