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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国库支付制度革新意见

区级国库支付制度革新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任务目标

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落实预算单位在财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会计责任主体。恢复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强化预算单位在财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使预算单位充分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计主体地位,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设置科学规范的运行程序,减少资金流转环节,加快资金运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三)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避免预算执行的随意性,维护预算的法律性、严肃性。

(四)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结合当前实际,兼顾长远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确保改革目标实现。

三、改革内容及要求

(一)完成机关会计集中核算转轨

1、主要内容

从今年起,区直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不再由区财政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组织,改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区财政局通过网络在预算单位设置“财政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终端,由预算单位具体办理本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账务处理和人员工资数据调整、查询等事宜。具体工作中要坚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向,做到“三退三不退”:即退账簿不退账户,各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由单位自行组织,但不允许单位开设银行账户;退执行不退支付,预算执行由各预算单位自主组织,但单位的所有资金支付都必须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退核算主体不退监督主体,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以预算单位为主体,财政部门要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指标、用款计划、政府采购、支出用途等实施规范性监督。

2、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充分准备。摸清各单位现有会计人员情况,对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认真清理,对移交的会计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制定培训计划。

(2)宣传动员、组织培训。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各预算单位进行财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联网设置,组织各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软件操作培训,熟练掌握有关制度、操作流程和软件操作方法,进行全方位的支付流程和财务核算的模拟操作,为预算单位提供指导、咨询服务,为账务顺利移交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认真组织、移交账务。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区财政部门与各预算单位进行账务移交,确保资料完整、账目清晰。

3、工作要求

(1)完善区级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区财政局原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人员,确保改革后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机构。各预算单位要按照《会计法》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足配齐财务管理和核算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的工作联系和业务办理。

(3)建立配套管理体系。加快建立以财政大平台为中心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操作系统,主要包括预算编制系统、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等。通过上述管理系统,使各类财政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实现高效、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现代化银行清算系统,进一步做好人民银行国库与银行的清算衔接工作,完善银行清算系统,加快财政资金拨付的到账时间,提高国库单一账户清算业务的效率。

(4)明确部门职责,严肃财经纪律。监察部门要对核算中心转轨进行全过程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对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定期进行审计监督。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建立会计账簿、组织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和各项财经制度,规范经济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原则上不得保留实有资金账户,对于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全面启动公务卡改革

1、主要内容

公务卡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现代财政支付管理制度,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推行公务卡制度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源头腐败治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结算效率,保障资金结算安全,减少预算单位工作量。财政部门负责指导预算单位利用公务卡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并逐步推行强制结算目录。公务卡持有人要严格公务消费和私人消费信息的保密性要求,强化公务卡风险管理,防范信用风险。

2、工作要求

推行公务卡制度是一项综合性改革,财政部门要与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和商业银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做好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区将于今年下半年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组织公务卡改革培训、选定银行等。人民银行负责发卡银行公务卡应用推广的管理指导,建立有效的银行清算汇划系统,营造良好的用卡环境。预算单位负责组织办理、更换公务卡及公务卡报销还款等工作。有关商业银行要加强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内部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建设,提供良好的公务卡应用环境,在网络和技术上保证刷卡畅通,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持卡人提供消费及还款信息。

(三)向乡镇(街道)、园区延伸国库集中支付

为真正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加强乡镇(街道)、园区财政财务和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不改变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情况下,今年年底前,乡镇(街道)、园区全面启动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区财政部门负责发挥各乡镇(街道)、园区财政大平台的优势,搞好培训及技术方面的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项任务,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覆盖。

(四)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为加强预算执行监管,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监控系统,达到系统实时动态、智能预警、综合分析、实用兼容等核心主体功能目标。加快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运作机制,逐步将动态监控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预算单位。积极开展与预算管理相关部门的工作互动,真正形成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资金支付使用监控模式。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分析报告制度,通过月、季、年报及专项报告等形式,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反馈效果。通过充分发挥财政信息化大平台作用,建立起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在执行操作中,由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的运行程序,实施节点控制,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