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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深化创新改革实施意见

民政局深化创新改革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改革创新推进“跨越发展、和谐融入”。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把建设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结合起来,着力提升山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均衡性,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推进又好又快发展的核心战略,着力破解资源环境约束,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路子。

——坚持以人为本与市场化取向相结合原则。把集聚集约集群发展和增强综合竞争力结合起来,既要突出改革的人文关怀,提供公平的竞争和准入机会,又要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推动要素合理流动。

——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致力于更高水平发展中的改革,致力于对稳定更高要求中的改革,致力于在更高层次上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力争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

——坚持推进改革与促进和谐相统一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协调好各市场主体之间、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相促进的原则。集中民智民力,推进市场取向改革。提高改革开放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开放措施的协调性。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推进全民创业和全面创新。

二、指导思想

20*年深化我县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实施“两创”总战略、“三市并举”和“接轨温州、组团发展、建设和谐小康新侨乡”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创新发展生态经济的体制改革为突破,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转型和制度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夯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保增长、促转型,加快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体制改革

1、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

积极开展企业设立登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出资方式、集团登记条件“五放宽”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极实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减轻企业负担的税制改革(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财政局)。按照“减、免、缓、停”的原则,选择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体制改革。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民政局参与)。加快建立财政资金以贴息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的体制机制。继续深化民营经济公平市场准入机制改革,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加快自主创新的政策意见,不断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引导目标企业加快上市进程。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激励分配制度(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参与)。

2、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改革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服务于企业的若干意见》,切实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效能环境。启动编制*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大力拓展发展平台,推进选商引资和产业招商,培育新增长点。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在全面实施工商业用电同价改革基础上,加快推进有利于服务业与农林业发展的电价制度改革。探索服务业重大项目用地最高限价制度。创新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继续做好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拓展交易领域,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进市场化机制,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各类要素公平、公正、公开配置和向有活力、有效率、有竞争力的改革创新领域集聚(责任单位:县监察局牵头,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3、加快地方金融体制创新

大力发展村镇银行,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完善和推进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模式。积极引进外地金融机构来青设立分支机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开展中期票据发行和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县人行、县工商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金融支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制度,积极探索农村住房抵押贷款机制(责任单位:县人行牵头,县建设局、县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继续推进无形资产质押、林权抵押贷款改革,探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县人行牵头,县林业局、县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以着力解决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的贴息和风险补偿问题为重点,全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制度,努力提升地方合作金融对“三农”的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落实支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人行、县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二)围绕抓统筹、促增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改革

4、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大投入机制,创新培育方式,大力培育具有创业创新能力的新型农民。培育、规范、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机制建设,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完善村企合作机制。加强农村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健全“因灾致贫”的风险防范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加快建立县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流出农户养老保障、规模大户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等政策制度。鼓励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农技推广制度,构建“三位一体”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创新,增强山区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县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5、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山区农民异地转移和农村危旧房改造,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农民异地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实施好“6+1”(新的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任务,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深化山区农民异地转移的改革创新,解决好“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增强山区经济发展的可协调性;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农村住宅产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责任单位:县农办牵头,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人劳社保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卫生局、县统计局等职能部门参与)。

6、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积极开展乡镇执法监管改革,深化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推进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以及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坚持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加快中心镇的培育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心镇扶持政策,创新中心镇发展模式,使中心镇真正成为转移农民、致富农民、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节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农办、县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继续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全面铺开政策性农业保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体制机制。继续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责任单位:县人劳社保局牵头,县民政局参与)。

(三)围绕转职能、强服务,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7、全面推进扩权强县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青委办[20*]41号)文件规定,落实下放事项的具体工作,建立责任制,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确保规范运行。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法制办牵头,各职能单位参与)。

8、不断理顺政府管理体制

按照大部门体制的要求,理顺交叉重复职能,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探索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规范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坚持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人劳社保局、县民政局)。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人劳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府审批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9、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教育、医疗、水利、公用事业等体制改革,逐步探索建立“管、办、评”等分离的新型管理模式。加快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责任单位:县人劳社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建设局等职能部门参与)。加快国有林场(农场)的改革步伐(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局)。

1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扩大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的整合,减少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效能(责任单位:县府审批中心牵头,县法制办、县编办、县监察局等部门参与)。建立完善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探索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投资项目联动审批机制,完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1、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围绕重民生、促稳定,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改革

12、完善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信息、失业预警机制。开展发放就业培训券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和创业扶持机制,建立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和培训见习制度。研究制订新的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努力提高医疗保障覆盖面。大力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责任单位:县人劳社保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参与)。

13、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进一步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强文化员队伍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4、推进公平教育体制改革

完善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力促进农村教育发展,重点研究解决教育投入和规范收费问题;研究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政策,加快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流动的体制机制,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的结对帮扶机制;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优化发展民办教育环境,加大民办教育扶持力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责任单位:县府办牵头,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参与)。

15、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开展全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前期调研,加快构建完善人人享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改善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参与)。继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招投标制度改革,有效降低药品耗材价格(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人劳社保局、县药监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开展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人劳社保局、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16、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走新型城市化步伐,深化城市运行管理体制,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卫管理体制和灵活高效的环卫作业机制,理顺城市绿化管理和市政设施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水平,美化城市环境(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五)围绕优环境、求突破,加快推进生态经济创新发展的综合改革

17、着力深化生态功能区调整的改革创新

建立有利于主体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解决好“在哪里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增强山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投入,强化和巩固全省生态屏障地位(责任单位:县府办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18、着力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改革

积极探索建设*特色的生态文明新路子;探索建立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各项工作,继续做好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的实施;积极探索CDM机制,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进一步增强市场微观主体的活力(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污水处理收费的价格机制,提高污水排放的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积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19、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经济

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环境准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职能部门参与)。继续深化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体制机制,坚持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形成高效生态农业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推进林产品深度加工,加快形成高效生态林业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加快有利于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的体制机制创新,促使旅游业成为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和富民强市的支柱产业(责任单位:县旅游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

20、创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机制

健全生态安全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健全各类要素保障机制,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

(六)围绕拓空间、增实力,构筑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

21、转变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式

创新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扩大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高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比重,实现对外贸易从数量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发展加工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积极扩大进口贸易,重点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增加关键零部件、重要能源资源和原材料进口。创新对外经济合作方式,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品牌。积极引进优质外资项目提升开发区产业层次,引导开发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贸易业务,提高开发区的经济外向度(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

县直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对改革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突出改革重点,细化改革任务,强化改革责任,切实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两创”总战略的体制机制。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要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取得实效;对新启动的改革事项,要认真制订改革方案和相关的配套政策,力争在本年度有实质性突破;对一些前瞻性的改革事项,要认真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为适时推进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