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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域安全生产意见

镇域安全生产意见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

切实强化村(包括改制村)、居委的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居)委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村(居)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危险性、危害性较大及易发生事故的企业、场所、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以便及时发现、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隐患。切实强化安委会(办)的综合监管责任。依法履行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宣传、贯彻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措施,督促引导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进本地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建立各类安全监管机构,配强安全监管力量,完善安全监管手段,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权威。逐级落实本地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本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层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签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签约要做到进一家签约一家,防止失控漏管;指导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深入查找、剖析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提升城市防范风险、抵御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按照《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本地区、本系统事故隐患“四级责任”和“三级督办”的工作机制,实施二级以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挂牌督办、通报、跟踪和公告。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区安委会(办)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有效控制和减少本地区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强化职能部门的专项监管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设施设备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危险作业防护、事故报告处理等制度。编制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理目录,凡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三年内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目录,载明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监督管理的重点要求。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治理,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员要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同时建立对事故企业约谈警示、“黑名单”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事故单位做好整改工作,防范事故再度发生。

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度提高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掌握全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做到无失控漏管;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制度建设,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三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险肇事故的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四是要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打击力度;五是要推进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防范工作,强化硫化氢中毒事故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管理服务单位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按照市政府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拆房施工、建筑装修施工的申报备案和监管工作,及时掌握本区域内已开工的施工工程动态,实施全程监控;深入整顿和规范本镇建设市场,重点整治招投标、违法分包和转包、资质管理等,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要全面实行现场施工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安全监督人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和建筑务工人员通过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认真排查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要紧紧围绕深化“防火墙”工程建设,对镇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将施工期间人员居住、经营或办公的建筑改、扩建工程,特别是规模较大、易发生人员群死群伤的建筑工程,纳入消防重点监管的范围;推动社会面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面开展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对“城中村”、“村中厂”、“群租房”、“小物流”、“四违”生产经营场所等消防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区域、场所的检查治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防范,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车辆单位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及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整治,督促各单位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大交通形象,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和“珍惜生命、安全出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创建“交通文明路口”和“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各类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领域非法生产、违法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电梯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地下空间安全整治。充分利用现有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档案,对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加大对本镇地下空间使用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并要加快调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下空间使用业态,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推进“四违”集中整治。查清全镇现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生产经营、违法施工”的基本情况,并将排查采集的信息数据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制表成册,为治理和长效监管积累基础资料。对房屋结构严重损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予以限期拆除;对违法建筑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公共娱乐、教育培训、人员住宿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目前用于生产经营、暂不宜拆除的违法建筑内存在的消防和生产安全隐患予以限期治理。同时,集中排查治理活动结束后,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托“大联动”平台的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新增“四违”现象及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治理,要认真负起责任,如工作不实不力,一旦造成重大损失、群死群伤等安全事故,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依法开展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处置、督办、移送、通报机制。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督查隐患整改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单位做到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防范预案“五落实”,确保重点监管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整改率达10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对没有认真开展排查、积极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事故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推进村级组织安全责任落实。根据《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村级组织安全管理责任。每个村级组织要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好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宣传教育、检查监督、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五项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记录三本台账。各村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和减少本区域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及发放使用、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申报、培训等工作,切实强化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按照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指导意见以及“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避免交叉”的原则,依据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企业行业类别和危险性质,科学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做到“年度计划部署全面、季度计划突出重点、月度计划强化操作”。根据执法检查领域分类、行业区域布局划分、重点监管部门(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常规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突出问题、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同时,健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强化动态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继续抓好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按照区安委会的部署,完善镇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基础管理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单位信息与检查内容,实现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安全管理的实时监控,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力度,落实事故隐患的跟踪治理,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和效力。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区安监局关于在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推进本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行动方案,在宾(旅)馆、大卖场、娱乐场所、地下空间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化、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消防标准化达标工作,督导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继续抓好社区公共安全建设。继续推进区政府实事工程---在居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工程建设,排摸出小区内存在消火栓缺损、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被堵塞,以及乱拉电线、私接燃气管道等火灾隐患突出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满足小区消防应急救援的需要。大力营造安全社区宣传氛围,利用报刊、宣传栏、电子屏、社区科普等资源普及安全知识,健全和提高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培训机制,加强社区民众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提升社区民众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和保障社区安全。继续抓好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工作。一是进一步改善应急救援装备。高层建筑、生产作业场所以及大型超市、商场、酒店、娱乐场所、校园、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应急逃生装置、安全防护器具;二是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企业要开展危化品、建筑施工、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地下空间等领域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各村(居)委要定期组织开展居民群众逃生疏散演练,学校每学期开展逃生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促进安全生产社会素质提升

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化从业人员参加专业教育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通过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途径,增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室内外电子屏等资源,实施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普及市民灾害逃生知识,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和素养。同时,要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月、消防安全宣传周、交通安全宣传日、安康杯竞赛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市民安全文明行为,努力推进文明城区、安全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