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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

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

根据上级要求,我乡于3月—6月开展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的有机统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城乡的执政基础,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村、支两委班子,为石塘经济社会既好又快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都必须在乡党委的领导、指导下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严格把好用人关,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人选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致富带富能力,坚持两委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坚持上下联动,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任职资格条件的,要依法取消候选人资格。

2、坚持依法办事原则。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办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3、充分发扬民主原则。换届选举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多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4、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逐个分析排队,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在时间安排、领导力量方面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三、任职条件

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事业心强,责任心较强,具有创业创新精神和带领群众致富,处理新形势下农村各种矛盾;确保农村稳定的本领,能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清正廉洁,处事公正,作风民主,热心为村民服务,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原任班子成员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5、组织关系在本村,常住本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确定为候选人:

1、九○年一月一日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违法生育行为的;

2、品行不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3、选举前5年内有严重经济问题(包括已结案)的;

4被公安机关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包括受过行政、刑事拘留的)。

5、参与、斗殴、搞封建迷信活动,群众反响强烈的;

6、2000年以来,参与非法上访,聚众闹事造成不良后果的;

7、有贿选行为的;

8、近两年内受过党纪处分或上年度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乡里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布置,精心实施,确保6月底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各村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严格依法、有序、稳妥推进,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候选人推荐、资格审查、公示、选举办法的制定等工作,村支两委人选必须按照“走访座谈群众——提交党员组长会议酝酿——党员骨干无记名推荐——乡党委资格审查”的程序产生,未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一律不能确定为候选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当选,选举结果无效。

3、严肃纪律,倡导正气

党员干部要保持平静、平和的心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他人,正确对待自己。对在党支部、村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党员群众借故干扰会议,造成选举无法进行的各级纪检和公安机关将采取严格措施先进行处置再组织开展换届工作。对借换届之机,对干部打击报复的,从速从严处理。对用威胁、贿赂等非正常手段破坏选举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干扰和操纵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各种势力,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换届秩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

4、把握结构,交叉任职

要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继续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机制,村支部成员与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女同志。要改善年龄结构,注重培养年轻后备力量,让更多优秀的人才进入两委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