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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整合我县农业农村信息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信息化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州市委办公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信息化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办字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纵深推进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提高农民信息应用能力,改善农民生活与农村文化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所有新农村建设点,鼓励农民上宽带、安装有线电视,扩大农民群众的信息来源,提高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和农村科技信息化利用水平,让更多的农业致富信息传遍千家万户,增强农民应用科技信息的能力。以农民教育学院为枢纽,构建完整的农民教育培训网络支撑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在新城镇巷口村新屋坪、池江镇新江村塘埠湾、青龙镇赤江村光古窝、南安镇东山村村部周围等新农村建设点,各发展在家能上互联网安装用户30户,安装有线电视60户以上,上网率达30%以上,有线电视入户率达60%以上。

2、在青龙镇平岗村井水下、黄龙镇旱田村旱田洞、浮江乡双田村双田建设点等新农村建设点,各发展在家能上互联网安装用户10户,安装有线电视30户以上,上网率达30%以上,有线电视入户率达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信息网络进村工程。县电信分公司要积极实施“光进铜退”战略,建设覆盖行政村的光纤网络,重点进行乡镇及行政村的CDMA网络基站建设,新增农村分支机构机房,扩容农村宽带端口,提高农村宽带节点数;县移动公司要进一步实施“信息化新农村工程”建设,利用网络优势,大力建设“惠农移动信息网”;县联通公司要着力实施村一级网络覆盖,新增农村基站,逐步做到村村有网络;县网络公司要加强农村地区的网络覆盖,提高有线电视入户率,同时在边远山区提供国家允许使用的卫星接收设备,让农民能够看到丰富的电视节目。

(二)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信息窗口。利用新农村建设网和有线电视的现有网络和设备,开通可以通过电话点播农产品生产与销售信息的农业视频点播频道,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信息量大、电视普及率高的优势,把网络信息直观迅速地传送到千家万户,为农民提供即时丰富的信息资讯。

(三)完善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建设。按照“六个一”(一套桌椅、一台电脑、一条宽带、一部电话、一台打印机、一项规章)的标准建设乡(镇)信息服务站;按照“四个一”(一套桌椅、一台电脑、一条宽带、一项规章)的标准建设行政村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信息服务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点)的信息枢纽作用,通过示范和传授信息化知识,引导农民主动上网查询、收发信息,提高农村信息网络的应用率,解决农民获取信息难的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农村信息化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面向“三农”的信息技术应用与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解决信息化服务新农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推动我县信息化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县委农工部要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能,同时加强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明确各自分工,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牵头,市场运作,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原则,由县有关部门负责牵头,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在遵循平等自愿和互惠互利基础上,兼顾农村通信、边远山区农民使用信息化手段的需要,依靠有关部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多渠道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投入,形成有关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投入格局,为加快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建立健全分配机制,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利用效率。县新村办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上宽带、安装有线电视的农户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另发。

(三)制定优惠政策,推进项目实施。为加快信息网络进村庄工程实施,尽快解决农村地区信息不畅的问题,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通信和网络建设工作,对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企业和广电网络公司在农村地区的网络和基站建设,各通信公司在宽带接入使用和话费资费标准上要予以适当的优惠,县网络公司在安装和收费方面也要给予优惠,开发和推广使用更丰富、更便捷、更实惠的针对农村的产品,满足农民的通信和信息需求。

(四)加强试点建设,发挥示范作用。继续推进信息化服务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工作,通过示范作用推动农村信息化的普及和应用,开展创建信息化乡(镇)和信息化村的活动,制定综合指标,评定优秀信息化乡(镇)、村和信息化达标乡(镇)、村,对获得优秀与达标比例较高的乡(镇)、村,县里给予表彰奖励。

(五)开展技术培训,普及信息知识。重视农村信息化人才的培训,通过培养一批、引进一批的方法,建立一支由政府部门信息管理工作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村信息员组成的信息服务队伍。县农民教育学院、人事和劳动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开展对农村信息化知识的培训与普及,采用学校教学、继续教育、网络远程教育、农民网校、信息化培训教材中心(示范点)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建立农业信息化专家咨询队伍,大力普及农村计算机、互联网、信息知识扫盲教育,提高农村的信息应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