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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推进三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我县正大力推进“三化”建设,可以预见,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将与日俱增,然而我县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极其有限,为了更好地争项目、争政策、多批地、供好地,积极服务于“三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项目立项的力度,建立项目储备库。按照土地跟着项目走的土地报批要求,六大片区建设指挥部、县招商局及其他招商引资单位在六大片区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中包装好用地项目,并对包装好的用地项目尽快争取批准立项,大项目争取到省发改委立项,中等项目争取到市发改委立项,小项目争取到县发改委立项,每个片区建设指挥部和县招商局每年至少争取一个用地规模400亩以上的省发改委批准立项项目,并列入省重点工程调度项目,各片区建设指挥部和县招商局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把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及时报送县国土资源局,便于县国土资源局按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争取使用更多的省、市用地指标,争取多批地。

二、申请用地的程序。招商引资项目通过县招商局核准同意后,项目拟用地位置在六大片区内的,由招商引资服务单位凭核准书到六大片区指挥部审核,项目拟用地位置在六大片区外的,由招商引资服务单位凭核准书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六大片区指挥部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就用地项目的位置、面积、规划土地用途提出书面意见。六大片区指挥部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再到省、市、县发改委立项,然后凭立项批文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用地,申请使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县政府批准供地;申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一次性告知须提供的土地报批资料,并组织土地报批

三、明确职责,确保土地报批材料及时到位。招商引资项目选址位于六大片区范围内的,由六大片区建设指挥部负责协调项目申报立项、界址测绘、土地征收分类明细表、压覆矿床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资料、耕地占补平衡等;招商引资项目选址位于六大片区范围外的,由招商引资单位负责协调项目申报立项、界址测绘、土地征收分类明细表、压覆矿床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资料、耕地占补平衡等。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请示文件、一书四方案等13个材料(具体详见附件二)、县环保局负责出具环评意见、县社保局负责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料、县林业局负责办理占用林地的审批、征地听证和土地征用统一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土地报批规费及时到位,确保新增建设用地的及时审批。位于六大片区内的用地报批项目,报批规费由六大片区建设指挥部筹集,位于六大片区外的用地报批项目,报批规费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筹集。

五、准确定性土地供应,确保土地供应项目的最优化。对使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和已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时:六大片区内的,县国土局在准备出让方案时要事先书面征得片区指挥部同意后,再上报县政府批准;六大片区外的要事先书面征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再拟定出让方案报县政府批准,方可出让或划拨。以此确保土地供应项目的最优化,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

六、严禁土地非法交易。一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招商引资为名,以代办、介绍办理土地等形式,从中弁利,一经查实,从严处理。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集体企业及各类投资者均不得擅自签订经营性土地转让协议,已经签订的协议均为无效,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签订协议双方自行承担。

七、改进供地程序。为解决圈而不用、闲置又难于收回的问题。对招商引资用地,属于划拨和按招拍挂程序出让的,招商引资服务单位应先在签订招商引资合同的供地过程中约定“先发建设用地许可证,项目建成投产达标后,再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条款。县国土局在编制招拍挂出让方案和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设置“先发建设用地许可证,项目建成投产达标后,再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