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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病普查普治实施意见

妇科病普查普治实施意见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为了保障广大妇女的身体健康,提高妇女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经我市多方努力,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同意,决定在我镇试点实施妇科病普查普治项目。为了使该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普治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开展,切实掌握我镇辖区内,特别是农村妇科疾病发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降低妇科癌症发病率,提高一般妇科疾病治愈率,不断提高农村妇女的健康意识和生存质量。

二.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使这次普查普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做到广播有声,街道有横幅,村内有标语,确保妇女对象参检率不低于总人口的8%。

三.普查普治对象、时间、地点和项目

㈠.普查普治对象:我镇已婚妇女,重点为30岁—60岁妇女,其中有精神残疾等禁忌症以及孕期、经期、产褥期妇女暂不检查;

㈡.时间:年2月12日开始;;

㈢.地点:镇卫生院;

㈣.普查普治项目:

1.一般妇科检查;

2.阴道分泌物检查;

3.红外线乳透仪检查;

4.阴式B超检查;

5.电子阴道镜检查。

以上五项检查项目全部免费(如有疑似病例需要确诊的50元/例);慢性宫颈炎患者者作超声聚焦治疗仪<海极星治疗仪>治疗150元/例)。

四.普查普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让广大妇女都能享受到中国初级卫生保健扶贫基金会的关爱,我镇成立了镇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