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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街道改造及绿化实施意见

城区街道改造及绿化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方便群众出行、提升县城品位为核心,按照美化、净化、亮化的要求,以城区条主干街道人行道为重点,全面进行改造绿化,配套基础设施,形成一街一景、独具特色、环境优雅的城市景观,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高起点规划设计。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适度超前的要求,对城区主干街道、人行道地砖铺设、绿篱营造和基础设施配套,全面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

2、多元化融资。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采取临街单位和个人集资,财政筹资的办法,广泛筹措建设资金。

3、高质量建设。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统一采购材料,统一组织施工,统一竣工验收,保证建设质量。

三、改造范围

1、南大街:北起陇州商场,南至新陇大桥。

2、北大街:南起邮电大厦,北至北河桥。

3、西大街:东起广电大厦,西至宝平路南什字。

4、北关路:东起和氏大厦,西至宝平路北什字。

5、南街:北起陇中门口,南至东南桥。

6、儒林巷:北起兴武宾馆,南至发展计划局门口。

7、南道巷:东起县幼儿园门口,西至南大街丁字路口。

8、东大街:西起陇州商场,东至交警大队家属院门口。

、崇文路:东起崇文中学,西至县创新建化公司。

四、实施步骤

从年月开始,至年月底,全面完成县城主干街道人行道改造及绿化。

年月底前,完成南大街、北大街人行路改造工程。

年月底前,完成西大街、东大街、北关路、南街、儒林巷、南道巷、崇文路人行道改造及绿化。

五、资金筹措

人行道改造及绿化资金,采取由县财政负担和向临街单位和个人筹资相结合的方式筹措。

1、行政、事业、金融、房地产开发单位门前地段的人行道改造及绿化,由该单位承担全部的建设资金。

2、集体、企业门前地段的人行道改造及绿化,由该单位承担80%的建设资金。

3、居民房屋门前地段有经营门市的人行道改造及绿化,由产权人承担70%的建设资金。

4、由建设局牵头,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城关镇配合,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主干街道单位和居民门前地段人行道详细丈量,按照设计做出预算,确定施工单价、分摊面积和负担资金。机关、企事业单位负担的资金,统一交财政专户。居民负担的资金,由城关镇两个街道办事处组织收缴,统一交财政专户。

六、保障措施

1、强化宣传。建设局要采取广播电视、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制作版面等多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人行道改造及绿化的重要意义和改造方案。广电局要及时开设专栏,跟踪报道人行道改造及绿化工作进展情况,努力在全县形成理解改造、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良好氛围。

2、抓好工程实施。建设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会同监察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搞好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和工程验收。

3、强化资金监管。这次筹集的人行道改造及绿化的建设资金,财政局要设立资金专户,建设局要专款专用。监察局、审计局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由审计局进行审计,并向县政府专题汇报。

4、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人行道改造及绿化涉及的各部门和单位,都要切实负起责任,按时间和任务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抓好任务落实。在资金筹措上,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能推诿扯皮、讨价还价,影响改造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