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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青少年教育维权意见

县青少年教育维权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建青少年消费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水平,确保把消费维权进校园进课堂工作落到实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工商局教育厅消费者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少年消费教育维权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青少年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青少年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与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已成为数量众多、消费需求旺盛的主流消费群体之一。由于年龄小,科技文化知识欠缺,辨别与防护能力较弱,进行有效的消费教育引导是非常有必要的。

加强青少年消费教育与维权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创新实践;是提高国民素质,加强素质教育,实现民族复兴的战略选择;是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创新和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是保障食品安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根本之策,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建消费教育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具有长远的现实意义。

保护青少年消费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及全社会都要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消费维权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动青少年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推进青少年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养新时期高素质青少年消费者,提升国民消费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消费教育和维权“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为抓手,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活动,传播科学消费文化知识,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建立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发展,提升广大青少年消费者的主体意识、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方式,规范自身消费行为,提高科学消费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㈡主要任务。经过不懈努力,力争取得“五个明显”效果,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教育在广大青少年中得到普及;青少年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增强;青少年科学、健康、安全、文明、诚信、理性的消费理念明显加强;消费教育纳入学校的教育计划,统筹安排消费课程教学,消费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不良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学生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不良文化、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健康、不文明消费的意识明显增强;各学校的“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基本建立,保护青少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效能明显提高。

㈢工作目标。力争两年内在全县基本实现消费教育和维权“进校园、进课堂”工作的全覆盖,做到“四个100%”。即: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消费教育维权“进校园、进课堂”达到100%,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建立“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投诉举报案件调解处理率达到100%。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升。

三、推进消费教育与维权工作的主要措施

㈠建立工作运行机制。建立“政府领导、工商主抓、教育联动、消协运作、学校配合、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创新青少年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以工商、教育、消协等部门联席会议的形式,协调研究处理有关事宜,推动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的有序进行和科学发展。

㈡建立消费教育长效机制。将消费教育作为教育改革的一项举措和素质教育的内容,纳入教育统一规划和学校的教学计划中,与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政治法制教育、健康安全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各学校每学年安排消费维权教育不少于30学时,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务求实效。

㈢组织编写消费教育教材和维权知识读本。教育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特点和成长需求,编写适用的授课教材或多媒体课件,以思想先进、科学适用、系统规范的消费教育教材和知识读本,分类施教,求得实效。

㈣积极开展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针对青少年生理、心理上的特点与认知程度,积极组织和开展消费教育、图片展览、真假商品识别、法律知识竞赛、兴趣学习小组、有奖征文、实地参观、社会调研、参与安全健康消费文化创建等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消费启蒙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科学文明、健康安全、诚信理性的消费观念,提高学生崇尚法律、维护公平正义、依法维权的意识和健康消费的能力素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不安全、不健康的消费,规范自身消费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㈤建立健全校园维权网络。教育部门要在辖区中小学内普遍建立“12315”消费维权网站。与工商部门“12315”网络中心连接,运用统一维权软件,形成覆盖全县的维权网络系统。在学校门口设置统一的站牌和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明确维权站负责人、学校及辖区工商部门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和管理,方便广大师生投诉与维权。

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加强青少年消费教育与维权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消费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评价与考核奖惩制度,用制度保障和推动消费教育与维权各项工作规范化。

㈦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商部门要会同教育、质监、卫生、文化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文化娱乐、互联网服务场所的监督检查。要教育和引导学校周边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我约束,规范经营。要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加强领导,推进青少年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深入开展

㈠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青少年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工商、教育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卫生、司法、文体广电、质监、团委、妇联、工会、文化执法大队、关工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青少年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尽其责,切实推动我县青少年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㈡强化协作配合。工商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按照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各学校是青少年消费教育工作落实的具体组织实施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消费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推进青少年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的全面落实。

㈢建立考核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机制,将消费教育与维权“进校园、进课堂”工作情况作为效能考核的内容,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工商和教育部门每年要组织对基层单位和学校开展消费教育和维权“进校园、进课堂”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形成制度,长期坚持,确保消费维权“进校园、进课堂”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㈣加大宣传力度。县工商、教育等部门要加强青少年消费教育与维权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对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推广青少年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有效开展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消费教育和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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