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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一星级卫生街道意见

创建一星级卫生街道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优化投资人居环境,根据甬鄞党[2007]27号《关于加快农村(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市一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服从市、区两级爱卫组织领导,对照甬爱卫[2008]16号《宁波市卫生街道考核评分标准(试行)》,坚持“属地包干、综合治理”原则,发挥街道城市卫生管理基础作用,力争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宁波市一星级卫生街道考核和验收。

二、工作步骤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年5月至6月底)

1.成立市级卫生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工作分工,召开动员大会。

2.发放《致全体居民倡议书》、《公民健康素养66条》等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橱窗、横幅、广告牌等载体,广泛发动、营造氛围,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参与度。

3.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网络,有计划,有部署,对照创建任务、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拟订整改方案,报街道研究。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7月至10月底)

1.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措施,切实整改,限期达标。

2.市、区考核组将对我街道创建情况随时进行暗访、调研,在此期间,各责任单位要服从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配合检查,对上级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逐个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巩固迎检阶段(年10月底至年1月)

1.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切实消除工作盲点,上报工作总结。

2.街道将邀请、组织多方力量,开展模拟检查。

3.完成台帐汇编工作,确保验收通过。

三、考核标准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2.健康教育卫生宣传

3.市容环境卫生

4.除害防病

5.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

6.社区和单位卫生

7.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行政村)卫生

四、工作重点

1.健康教育宣传

2.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3.除四害

4.“五小”行业整治

5.集贸市场整治和食品安全

6.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街道成立以忻思忠任组长,王财龙、钱连波任副组长,班子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指导创建工作。创建活动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动员全街道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各村(社、居、渔)、企事业单位也应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并按照各自分工,听从安排,狠抓落实。街道各科室、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树立大局观念,不推诿不畏难,共建共享。加大经费投入,对环境整治及省、市、区级卫生村(先进单位)创建等经费作优先保障。

(二)加强宣传,贯穿始终。宣传造势是创卫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也是创卫成果的直接体现。各责任单位要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创卫全过程,创新载体,灵活形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街道宣传部门尤其要发挥好宣传主阵地作用,及时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反馈群众意见。

(三)突出督查,严格奖惩。将结合各阶段暗访、调研等检查考核,加强对各村(社、居、渔)、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的督查,并将这次创建工作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特别是卫生线考核、评优争先的重要依据,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创建任务或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态度松懈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巩固成果,长效管理。认真总结经验,重点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将创建活动与提高日常管理水平相结合,深入对环卫保洁的“动态管理”,对“五小”行业的“分级管理”,对四害的“市场管理”等,用长效机制来巩固创卫成果,推进爱卫工作日常化、经常化、制度化建设,实现政府、社会、市场三者的互管互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