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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素质教育实施意见

促进素质教育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我省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绿色崛起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号)精神,现就我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要性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七大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基础教育课程是国家意志和核心价值观的直接体现,在人才培养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当前,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进入到总经经验、完善制度、突破难点、深入推进的新阶段。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全民素质、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切实增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省自2001年实施课程改革以来,新课程理念得到广泛传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受到重视;教学方式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注重学生成长过程和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正在形成。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带动了基础教育的整体变革,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受制度政策的制约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一些地方和学校对课程改革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战略地位认识不到位;学校办学条件不足,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课程资源、专业支持力量等服务保障体系较为薄弱;国家课程方案在一些学校尚未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新课程的要求在教学中还有待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衡量学生发展和教师工作成效的评价观念和做法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对此,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对国家和民族未来负责的战略高度,坚定课改信念,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引向深入。

二、扎实工作,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一)加强课程管理,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方案

1.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国家课程方案是国家教育方针的集中体现,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开齐开足课程。严格落实综合实践活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普通高中要在开齐开足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选修课程建设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高质量的选修课程,保障学生有更多选择课程的机会。要给学生留有更多的自由支配的活动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2.加强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管理。做好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省教育厅负责全省地方课程的规划、开发和管理,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地方课程的开发、管理,市、县(区)地方课程必须报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校本课程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着眼于学生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开发或选用。校本课程一般不为学生提供教科书,可以开发讲义。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的指导,鼓励将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与综合实践活动相融合,与本地风土人情、本地特色相结合。学校要根据要求对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做出统筹安排,确保课时。

3.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各地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教材选用的规定,严格规范教材选用程序,保证教材选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选用教材的适宜性。教材选用以设区市为主,在省教育厅制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选用,不得选用未经国家审查的国家课程教材和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地方课程教材。教材在起始年级一经选定,要保持相对稳定,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省教育厅将探索建立教材选用评估制度,定期对教材选用情况进行评估。

(二)大力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1.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学校要严格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增加难度和降低要求。课时安排和课程评价要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

2.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把教学改革作为深化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使新课程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课堂教学中。要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要优化教学活动,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的教学环境,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让学生始终保持学习的浓厚兴趣和动力。

3.加强教学研究和指导。进一步加强教研指导,引导教师重视学生学科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准确把握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切实纠正盲目增加内容和难度的倾向。积极开展送课下乡、优质课评选与交流活动。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和实验,形成不同的教学风格和特色,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深化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有效整合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科学应用,提高学生在信息技术环境中的学习能力。

(三)健全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

1.扎实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与教育教学管理有机结合,科学、公平、公正地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和诊断功能,为学生发展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健全诚信机制,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公示制度,不断提升评价的信度与效度。省里将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信息系统,推进评价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2.深入推进考试评价与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中考制度改革,着力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争到2014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实行初中毕业学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加强对中考改革的评估和指导,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学科课程。深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创新人才选拔的高校招生模式,逐步把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结果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3.积极推进学校和教师评价制度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政绩观,切实改变以升学率为唯一标准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做法,着力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评价体系,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健全完善新课程背景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评价体系,教师评价主体要多元化,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将教师承担指导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等纳入教师评价范畴。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1.充实优化教师队伍。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特别要多形式、多渠道配备好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专任教师。要优先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使农村学校能够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进一步实施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大力推进城区教师支援农村,实施“送培下乡”和“跟岗学习”,提高农村教师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深化课程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目标和任务。

2.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总结新课程培训工作经验,针对教师发展需要,组织开发以教学实际问题为核心,以优秀教学案例为载体的培训课程,增强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改进培训模式,提倡以参与式为主的多元培训模式,避免单纯理论说教,增强培训的过程性体验,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不断加大培训经费投入,扩大培训规模。

3.加强学校校本教研。学校要加强教研室和教研组建设,完善以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课例或案例为载体,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基本要素的以校为本教研制度,促进教师的学习、研究和交流,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学会把问题转化为课题,学会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专业素质。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建立与省内外名校、名家的联系交流学习制度,实现高层次的专业引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组织做好联片教研、区域教研活动,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平台,引导广大教师参与网络交流和学习。

4.推进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围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大力推进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加大教师教育院校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改革力度,使走上工作岗位的新教师基本适应新课程的需要。

(五)大力推进农村地区课程改革,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1.加大对农村教育课程改革的领导。把农村地区的课程改革作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要加大对农村地区课程改革的经费投入,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保障,保证农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2.加大农村教育课程改革支持力度。教研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农村学校建立多种形式的教研体和教学合作组织。积极支持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作用,为农村学校提供更多的优质资源、网上培训、教研、专业咨询服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保障机制建设

(一)加强组织管理和统筹规划。要把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中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整体规划深化课程改革的目标和进程。积极协调各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深化课程改革的政策措施,统筹课程改革、教师培养培训、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增强各项工作的协调性。加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课程管理的能力建设,把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作为“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既要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的活力,又要按照教育规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课程改革的进展情况及重大问题,让政府领导关心了解课程改革,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课程改革。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对课程改革工作的条件保障,加大对课程改革的经费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地解决好教师编制、新增课程教师配备、职务聘任等问题。要根据深化课程改革的需要,及时补充、更新专用教室、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等。加强通用技术课程所需设施、设备建设,鼓励与职业技术类学校资源共享。省教育厅将在每年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用于推动课程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三)健全服务支撑体系。各地要大力加强教研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科教研人员,提高教研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其教学研究、指导和专业服务作用。完善教研工作机制,创新教研形式,建立直接服务学校的专业支持网络。各级教研员应通过到基层学校开展专题讲座、现场观摩指导、专题讨论等活动形式,帮助一线教师解决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教研队伍的专业指导与研究水平。高校和其他专业机构要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论和实验项目研究,深入基层学校加强指导,努力成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专业支持力量。要加大网络优质课程资源的建设力度,特别要重视普通高中选修课程资源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优秀教学成果的互通共享。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定期开展课改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探索建立学校素质教育综合督导与随机督导、专项督导相结合的督导体系,完善督导通报制度,重点加强对国家课程方案执行情况、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的督导评估,把课改成效作为评价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引领中小学校创建素质教育示范学校,促进工作落实。

(五)建立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评选、交流活动,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对在课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以先进典型经验带动课程改革的深入推进。

(六)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家长等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舆论宣传工作,突出宣传课改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创新成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提升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课改的认同感,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推进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