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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污染综合治理意见

渠道污染综合治理意见

为了落实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渠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渠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府办字[]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把我镇治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和确保治理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环保优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加强对渠管理总体部署,大力整治污染企业规范企业排污行为。

二、主要举措

1、配合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镇范围内按区政府文件要求已关闭17家企业进行彻底的切断电源、拆除设备,严防死灰复燃。

2、配合区政府和区环保局治理我镇新钢特钢公司冷带厂、新良钢管公司、久隆带钢公司、山龙带钢公司、翔蓉带钢公司、瑞新工贸公司等6家公司的水污染处理。

3、配合区环保局督促久隆带钢公司、山龙带钢公司、瑞新工贸公司、中创公司等5家企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4、以年底建立镇中心医院医疗废水处理工程。

5、按区政府文件要求,以年6月底前设计镇集镇生活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方案。

6、制定责任状制度,要求镇镇域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与镇政府签订环保责任状,加大对企业的处罚力度。并督促我镇整改企业22家企业直接向区政府指定银行开一个活期存款帐户作为风险抵押金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进一步加强以渠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区政府有关水治理的工作要求。

2、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为使环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防止企业偷排现象发生,为此我镇从今年开始专门成立督查小组,负责企业的查处工作。

3、严把审批关。今年我们确立了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的指导思想。坚持把好项目审批关,对企业新建、扩建项目执行环保评审制度,对污染大的企业做到坚决不引进,不扩建。同时把验收关,对新扩建,新建的企业工程项目竣工后,我们及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在确认合格后,才准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