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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费拉动城镇市场消费的意见

农村消费拉动城镇市场消费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抓住国家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机遇,扎实做好我县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结构升级,进一步拉动城乡市场消费的各项工作,推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大力拓展消费领域,着力改善消费环境,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充分发挥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明确目标任务

全县“家电以旧换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工作目标任务是:

(一)建立农村商品县级配送中心1个,发展万村千乡农家店100家。

(二)按实际购买量,力争“家电以旧换新”国家财政补贴100万元补贴到位。

(三)继续开展“家电、摩托车下乡”工作,完成“家电下乡”年销售额1000万元。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商务、财政、工商、税务、物价、质监、环保、金融机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协调配合,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搞好服务,形成合力,不断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全县消费快速增长,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国家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打击套取补贴、损害购买人利益的行为。

(三)实施目标管理。今年,重点对万村千乡农家店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根据分配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年底,县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验收。

(四)加大扶持力度。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工作的扶持力度,努力促进农村消费结构升级,扩大城乡市场消费。

一是继续对农民购买家电、摩托车下乡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力争全年拉动农村家电消费2000万元。

二是购买人进行家电“以旧换新”时,在不超过补贴上限的前提下,按新家电售价的10%给予补贴。

三是待上级文件下发后,积极落实文件精神,对新建、改造的高标准“农家店”,经验收合格的,可享受中央财政专项补贴。

(五)加大奖励力度。县人民政府根据万村千乡农家店建设工作考核验收结果,对超额完成任务且排名前6位的乡镇给予表彰。

(六)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家电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市场监管工作,严查“机卡分离、一机多卡”和家电产品以次充好,价格虚高等问题,严厉处罚和打击各种形式的违规和骗补行为,保障家电下乡工作的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