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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科学发展观学习指导意见

民政局科学发展观学习指导意见

各镇、街道党委,*经济开发区(*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市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全面启动,为确保这次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市委特派出8个督导组,对我市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门(单位)进行指导检查。现就搞好指导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指导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派出督导组,是市委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和督促检查的重要举措,是以往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是确保我市学习实践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实践性强,工作要求高。派出督导组进行实地指导检查,有利于全面准确贯彻上级的精神和要求,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有利于促进上级精神与各部门(单位)自身实际的结合,创造性地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有利于更好地贯彻群众路线,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实效。

二、督导组职责任务

督导组在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职责任务如下:

1、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帮助工作。主动加强与联系部门(单位)、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向联系部门(单位)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帮助联系部门(单位)既能按照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又能结合实际做好“自选动作”。

2、深入了解情况,督促解决问题。深入实际,全面了解联系部门(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整体部署及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联系部门(单位)学习实践活动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共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3、及时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好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与联系部门(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就活动中需要注意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议;及时把市委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到联系部门(单位),并真实反馈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中带有普遍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问题的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4、总结先进经验,推动面上工作。指导联系部门(单位)按照市委要求扎实开展活动,要注重结合部门(单位)实际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善于发现和帮助总结提炼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并及时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推荐,推动面上工作任务的落实。注意推介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指导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1、指导检查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一是指导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建立。重点了解联系部门(单位)是否按照市委要求,抽调精干力量搭建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以及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的运作状况。二是指导检查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制定。重点检查联系部门(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方案是否紧紧围绕“做大做强做优*经济板块、优化发展环境和提高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社会和谐程度‘两度两感’”具体标准和“聚力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再创*辉煌”实践载体以及“两大任务”、“两年”活动、“两项工程”具体抓手,是否符合本部门(单位)具体实际,是否确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法步骤和有特色、能够吸引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的具体活动载体,是否找准了本部门(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如发现活动方案偏离主题、内容空泛、目标不当等问题,要及时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三是指导检查学习实践活动思想发动工作。重点指导检查联系部门(单位)是否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思想发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热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四是指导开好学习实践活动动员会。重点检查动员会是否把中央的精神、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向广大党员干部讲清楚,是否把本部门(单位)的目标任务和安排部署讲清楚,是否把党员干部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讲清楚。

2、指导检查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工作。一是指导检查理论武装思想扎根行动的开展。重点检查联系部门(单位)是否制定好学习培训计划,运用专题式、现场式、案例式等方法,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是否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树立起科学发展理念。二是指导检查“保增促调、助推发展”蹲点调研行动的开展。重点检查联系部门(单位)是否根据职能,确定调研课题,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积极撰写科学发展建议书,建立健全“一点一策一承办”机制。三是指导检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行动的开展。指导检查联系部门(单位)是否围绕学习实践总载体,广泛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讨论,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开展“领导谈发展”、“讨论转观念”、“征文聚共识”、“演讲展风采”、“我为科学发展献一计”和“我为招商引资出把力”等活动,选择科学发展实例进行深入剖析,形成科学发展共识。四是指导检查“三服务”专项行动的开展。指导联系部门(单位)是否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服务企业”、“对接民生”和“问责提效”三项活动,创新活动载体,着力形成工作亮点和工作特色。

3、指导检查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一是指导开展民主恳谈广征意见。重点指导联系部门(单位)采取民主恳谈会、领导接待日、现场办公日等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意见,并认真汇总梳理。二是指导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联系部门(单位)在民主恳谈、广泛征求意见、相互谈心的基础上,召开民主生活会,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主客观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指导检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重点检查联系部门(单位)分析检查报告是否吸收了学习调研和解放思想讨论的成果,反映了领导班子形成的共识;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部门(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剖析了存在问题的根源;是否提出了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明确了今后推进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四是指导检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工作。指导联系部门(单位)通过召开民主评议会等形式,认真组织群众评议,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加强对分析检查报告接受群众评议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使评议过程成为充分发扬民主、凝聚群众智慧的过程。

4、指导检查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一是指导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重点指导检查联系部门(单位)是否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做到“三明确一承诺”。二是检查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重点检查联系部门(单位)是否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学习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为契机,采取专题攻坚与领导包案相结合、目录备案与解决销号相结合、跟踪督查与破难问责相结合等形式,解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检查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工作。重点检查联系部门(单位)是否按照“废、改、立”的要求,开展“建制攻坚月”活动,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

5、指导检查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和满意度测评工作。指导联系部门(单位)搞好活动总结,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按照要求,科学设计测评方案,合理确定测评内容、参评人员范围,确保测评方式简便易行,测评结果真实可信。根据测评结果,督促联系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对测评满意度过低的部门(单位),要督促他们认真分析原因,限期抓好整改。

四、指导检查工作要求

市委督导组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履行好职责,根据各部门(单位)的活动进展情况,通过列席有关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活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明查暗访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指导检查工作。

1、准确定位、认真履职。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各督导组要紧紧依靠联系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自觉增强服务意识,把督促检查寓于帮助服务之中,当好联系部门(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帮手。要积极出谋划策,加强与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联系沟通,帮助联系部门(单位)更好地把上级精神与本部门(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的关系,找准结合点,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2、坚持标准、突出重点。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住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对象,积极开展指导检查;根据联系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检查;抓住不同阶段的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开展指导检查。

3、分类指导、鼓励创新。根据联系部门(单位)的实际,区别党组织的不同情况,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检查工作。同时,指导联系部门(单位)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要求的前提下,注重实效,创新载体,推动联系部门(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创特色,科学发展上水平。

4、加强学习,提高本领。督导组成员要从严要求,领先一步,自觉加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把握各个阶段工作的重点。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把调查研究贯穿于指导检查工作始终,深入了解联系部门(单位)情况,掌握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手材料,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要团结协作,发挥好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要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要明确责任,集中精力,注重思考,务求实效,把开展指导检查工作的过程当作自我锻炼、自我提高的过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光荣任务。

各部门(单位)对督导组的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主动与督导组沟通联系,及时向督导组汇报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对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部门(单位)要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定专人与督导组联络,及时提供本部门(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