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政局发展党校业务指导意见

民政局发展党校业务指导意见

县直机关工委、各基层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业务指导工作的精神,为了加强县委党校对乡(镇)党校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我县党校整体功能。现结合我县党校实际,对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业务指导的地位和作用

对乡(镇)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工作,是贯彻落实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精神和中央及区、州党委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要求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业务指导的目的,是使全县党校形成一个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党校的整体功能,提高党校工作的整体水平,把中央及各级党委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精神落到实处,从而有效的推动党校工作的不断发展。对乡(镇)党校进行业务指导,是党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根本任务之一,是县委赋予党校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为此,要把对乡(镇)党校的业务指导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予以高度重视,做到年初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切实担负起对乡(镇)党校业务指导的任务。

二、业务指导的范围和工作任务

按照分级指导的原则,县委党校主要是对各乡(镇)党校实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以教学、科研工作为主。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及时把中央和区、州党委有关党校工作的指示精神,县委关于党校工作的具体要求传达到各乡(镇)党校,并及时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业务指导工作的根本任务。

2、对乡(镇)党校的办学、基本建设、经费师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改进意见,并将情况报告县委。

3、开展并不断加强县委党校与乡(镇)党校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上的联系和协作,及时沟通信息,组织理论研究方面的选题,定期或根据需要组织理论研讨,推动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4、加强对乡(镇)党校教师的培训、进修工作,促进党校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5、及时总结并推广乡(镇)党校在教学科研和办学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促进党校的自身建设。

6、进一步做好党校教师职称的评审、考核和具体管理工作,调动乡(镇)党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三、工作制度

1、县委党校对乡(镇)党校的各项业务指导活动,均应在县委领导和组织部具体指导下进行。

2、每年召开一次乡(镇)党校教师参加的党校工作座谈会,检查工作,交流经验,传达学习有关党校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解决工作中带有共性的原则问题,促进工作的发展。

3、与乡(镇)党校经常保持联系,各乡(镇)党校的教学计划、工作总结、工作动态等材料,均报送县委党校一份,以便掌握乡(镇)党校工作的基本情况。

4、每年对乡(镇)党校教师集中培训一次,每年召开一次全县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推动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5、按照职称晋升,考核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乡(镇)党校教师职称的晋升,考核等业务工作。

6、对乡(镇)党校提出的教学问题和其它方面的工作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