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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造林绿化安排意见

春季造林绿化安排意见

一、年绿化任务

1、道路绿化

(1)区林业局完成解家滩路、石陵路两条通村公路绿化补植,栽植大规格绿化苗木约1000株。

(2)区交通局完成宝晁公路(太寅—李家塄段)绿化补植,栽植大规格绿化苗木约300株。

(3)区交通局负责,各镇(乡)组织对创建期间已经绿化过的通村公路予以补植,并指导村上对近年来硬化过的村组路自行绿化,进一步提升绿化质量和档次。

2、重点区域绿化

(1)赵家崖坡面地埂绿化工程。

区林业局在高家镇赵家崖沿310高速两侧坡面实施地埂造林700亩,栽植绿化苗木约5万株;地内由高家镇组织有关村发展干杂果经济林,享受区级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地埂造林工作,高家镇要做好绿化用地、用水协调等工作。

(2)晁峪村坡面地埂绿化工程。

区林业局在晁峪乡晁峪村沿310高速两侧坡面实施地埂造林1000亩,栽植绿化苗木约7万株;地内由晁峪乡组织村上发展干杂果经济林,享受区级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地埂造林工作,高家镇要做好绿化用地、用水协调等工作。

3、荒山造林

区国有观音山林场在晁峪乡固川村、四家坪村完成天保人工造林2000亩、封山育林5000亩的任务。晁峪乡做好工程实施期间的相关配合工作。

4、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工程

各镇(乡)、姜谭办完成退耕还林补植9000亩的任务。其中:石鼓镇1140亩、神农镇1000亩、高家镇3820亩、晁峪乡2800亩、姜谭办240亩。

5、干杂果经济林发展

全区新发展干杂果经济林4000亩。其中:晁峪乡完成2000亩,高家镇完成1000亩,神农镇、石鼓镇各500亩。

各镇(乡)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所需苗木由各镇(乡)、村自行调用优质良种苗木,造林结束验收合格后按照2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

同时,各镇(乡)要完成1.2万亩花椒核桃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其中:晁峪乡完成5500亩;高家镇完成4000亩;神农镇完成1500亩,石鼓镇完成1000亩。

6、塔稍沟治理造林任务

高家镇要按照《区高家镇塔稍沟综合治理林业造林规划》的要求,完成塔稍沟荒山绿化677亩、经济林建设工程1336亩的任务。

(1)荒山绿化工程

年完成荒山绿化面积677亩,其中明泉村390亩,水泉路村80亩,寺沟岭村207亩。

工程规划设计的树种为刺槐,由林业局列入林业专项工程,按每亩200元标准配套资金,采用专业队造林,由高家镇组织实施,通过招标选定造林作业单位,并负责落实绿化用地,协调相关村做好工程实施、配合等工作,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2)退耕还林建设工程

通过移民搬迁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将现有1336亩耕地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用于发展经济林。共涉及3个村,其中塔稍村152亩,王家山村346亩,明泉村838亩,规划栽植核桃约10万株,拟纳入省市发展核桃花椒干杂果经济林发展项目,每亩补助苗木费200元,若省上退耕还林项目能争取下来,优先考虑本次发展的核桃经济林。

工程根据村民搬迁情况,从年到年,分年度实施,由高家镇负责落实绿化用地,调运苗木并组织施工,林管站负责技术指导,确保苗木质量,保证栽植质量,项目完工后验收合格,根据栽植合格面积给予资金补助。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镇(乡)街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迅速把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落实到田间地块,争取各项任务在春季造林季节一季完成。

2、抓早动快,注重质量。去冬以来,我市持续干旱,近期虽有少量降水,但旱情未得到有效缓解。各镇(乡)街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的严峻形势,提早动手,早做准备,及时落实造林地块、苗木来源、施工队伍、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组织各相关村扎实开展造林绿化活动,按照时限和技术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广泛动员辖区单位、群众,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3、加强检查,严格考核。区绿化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统计工作进度,做好检查、验收、协调等工作,确保各项补助资金的兑付。各镇(乡)要定期(每周五上午)向区绿化办上报进度,区绿化办将根据检查核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圆满完成任务的乡镇将予以奖励,对未能按时完成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通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