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安排意见

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届中全会、省委届次全会和市委届次全体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动“四个发展”为主要路径,按照全市“十二五”规划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改革,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对保障科学发展有重要作用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体制创新。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各领域社会管理体制,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协调推进经济、社会、民生等各领域的改革,充分发挥各方面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使各项改革有机衔接、协调配套。

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在不断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政放权,合理界定理顺部门职责和事权关系,解决各级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增强基层活力,提高行政效能,建立权责明确、管理规范、调控有序、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拓宽民主政治建设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政府机关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机制。健全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研究出台政府常务会议市民旁听制度、现场直播制度和听证会现场直播制度,稳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综合治理的能力。(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监察局牵头)

(二)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落实好全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结合市的实际,制定出台《市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市迁入户口管理实施细则》,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户籍制度,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市失地农民和外来人口向城市(镇)和非农产业转移,解决好农民工就业、居住、就医及子女上学等问题,不断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进程,推动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公安局牵头)

(三)深化农村改革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积极推广“村社合作模式”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积极推进土地流转,进一步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各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扩大粮油高产创建实现规模,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油料、蔬菜、马铃薯、蚕豆等优势产业,加快优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认真做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切实落实草原承包到户工作,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改革顺利实施。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支持作用,加强市、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国家投入、省级下达、市级配套、县级整合”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农业项目监督管理机制,考核奖励机制,确立市扶贫主导产业体系,落实市本级财政扶贫项目产业基地配套资金,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扶持资金;设立市本级财政扶贫开发绩效奖励性项目资金;健全完善扶贫培训机制,努力开创“大扶贫”新格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检测机构检测监管。大力发展都市休闲观光农业,强化以设施装备为基础的都市休闲观光农业。(各区、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牵头)。

按照《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完成三县四个试点乡镇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扎实有序的推进全市剩余集体林地面积70%的林改工作任务,完善林改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积极探索林改配套政策,确保林改工作的质量。(各县政府、市林业局牵头)

(四)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快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转变发展方式,通过调整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和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年内以整合资源为手段,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对分布在文化、体育、园林、旅游等产业的其他具备经营条件的国有资产进行整合重组,进行集中经营管理,促进相关行业的渗透并产生经济循环效应;以政府实施的重大城市建设项目为载体,将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有机统一,发挥项目效益,拓展经营领域。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调整优化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优势企业通过明确功能定位、配置有效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和强化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管控制度、理顺与政府有关部门关系等措施,扶持其做大做强。同时,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企业内部的科学管理与决策,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市经委、市国资委牵头)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市场开拓、结构调整等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好服务,积极创造宽松环境,促使非公有制经济在扩大规模、做大总量上取得新突破。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市经委、市工商局牵头)

(五)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财政体系建设。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区县公务卡改革试点范围,推进市级公务卡应用范围;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建立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增强采购工作阳光透明;加强支出管理,落实支出管理责任,加快支出进度,加强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执行率,努力压缩结转;支持建立政府雇员制度。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探索建立重点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工作,全面落实资源税收入分享改革。(市财政局牵头)

做好车船税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房产税改革试点,认真执行个人所得税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政策。完善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落实新一轮西部发开发、支持和促进就业等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后劲。(市地税局牵头)

(六)深入推进投融资、价格体制改革

规范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的实施。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机制,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积极采取特许经营、租赁、信托、上市及BT、BOT等多元化融资方式,创新投融资渠道,转变政府信用投融资模式,加大市场化融资力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

继续深入推进价格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采取稳定市场物价的具体措施,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农副产品直销体系建设。加强商品价格监测、分析、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疏导不合理的价格矛盾,根据我市的价格形势,适时审定调整寄宿制高中学生公寓收费、殡葬火化收费标准等公用、公益性价格;审定经济适用房价格、住宅小区物业及停车场等收费标准;把握时机和力度,承接和疏导国家资源性产品价格的调整工作。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清理、整顿、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继续加大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市发改委、商务局牵头)

(七)加快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新农合保障能力,巩固和完善全市新农合制度建设,继续扩大新农合保障面和受益面,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有效推进全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探索并建立弥补基层医疗机构综合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质量考核,提高服务能力,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抓好优化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布局调整,修订完善《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夯实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城市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长效机制,完善考评制度。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自主灵活的新型分配制度。继续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市卫生局牵头)

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继续落实完善社会保障各项政策,重点落实好省上制定出台的解决未参保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做好新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和新农保试点工作,处理好各种矛盾,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加强多险种、多部门联动扩面工作,加强对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督促力度,敦促各类人员应保尽保。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和督促民营企业、小企业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巩固和推动劳动合同的质量和规范化。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劳动仲裁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险金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在建筑领域施行用工实名制度,出台防范拖欠农民民工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继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改革。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与就业的良性互动,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利用“人事人才网”信息平台,整合人才信息资源,建立人才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人才资源信息库体系,通过人才网不断扩大就业门路,逐步建立以人才市场为中枢的人才培养、人才推介和人才使用“三位一体”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机制。加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整合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做好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配合工作,推进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全力推进教育改革,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让学生学有所教。合理布局调整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分布实施布局调整中的高中建设项目,加强薄弱高中学校改造力度,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完善多元化办学体制;逐步搭建国际化办学平台,形成具有我市办学特色、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适度、协调发展的普通高中教育新格局。推进素质教育改革,以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继续完善中考及招生制度改革,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综合素质评价与学业考试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推进教育质量提升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教育质量标准体系,评价体系、监控体系和保障体系,促使我市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强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市教育局牵头)

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稳妥的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体现公益性、基础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使其切实发挥作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整合文化资源,延伸文化产业链条,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创新各行业融合发展方式,组建市多元文化产业公司,构建集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绿色餐饮、乡村民俗、文化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文化产业体系。加快整合市本级文化广播电视优质可经营性资产,实现媒体资源共享。逐步推动市属两个表演团体与文化中介机构、剧院等联合,组建新的演出公司,面向市内外观众,开拓演出市场,加强演出单位与传媒业、旅游业和大型企业的联合,增强演艺业的活力和发展后劲,推动文化产业向纵深发展。(市文广局牵头)

全面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使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落实好市政府3.26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组建市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管理公司,探索研究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管理运营新模式,从建设、管理、运营等各方面形成全面有效的体系,创新住房保障新模式,推动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