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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餐饮摊贩备案管理意见

对餐饮摊贩备案管理意见

近期,针对名小吃荟萃、小吃餐饮摊点众多、安全监管难度大的情况,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深入实地的调研、严谨细致的研究,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出台了《县餐饮摊贩管理办法(暂行)》,着力夯实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经营者三方责任,全面规范餐饮摊贩经营行为,对全县餐饮摊贩实施备案登记管理。

一是夯实政府责任,强化属地管理。

《办法》中明确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的餐饮摊贩备案管理。备案登记的主要内容是餐饮摊贩申请人、电话、地址、经营范围、品种及从业人员的健康、培训证明等情况。

并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要求,划定餐饮摊贩经营区域,引导餐饮摊贩向市场集中,向划定区域集中。并对餐饮摊贩进行巡查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通报有关部门。

二是夯实部门责任,强化依法监管。

县级食药监管部门负责对各镇餐饮摊贩的餐饮服务划定实施指导和监管,制定餐饮摊贩基本标准,对餐饮摊贩提供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餐饮摊贩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餐饮摊贩的违法行为,逐步建立餐饮摊贩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餐饮摊贩的监督检查和整改指导。

三是夯实经营者责任,强化诚信守法经营。

餐饮摊贩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供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经营相关的证明信息和材料,办理《餐饮摊贩备案登记证明》。

餐饮摊贩应当在划定区域、按照登记的食品经营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