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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改管理工作意见

经济体改管理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全会以来关于推进改革和加快发展的政策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发展战略,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为时期加快陇南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战略调整

1.继续推进工业企业战略重组整合,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依托我市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市内铅锌、黄金、水电、医药等企业与省内外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联合、兼并及资产重组,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做大做强市内国有企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继续完善公司厂坝铅锌矿与成州矿业集团公司的资源和资本的整合重组,积极组建铅锌集团上市公司。积极做好宝徽公司等市内其他铅锌企业的资源和资本整合重组工作。

2.着力推进非工业企业改制及其他配套改革。积极稳妥做好全市商贸流通等非工业困难企业的改制和职工安置工作,对具备改制重组条件的,职工安置后重组为民营企业并退出国有企业序列;对不具备改制重组条件的,职工安置后依法破产退出市场。进一步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市场化分离,积极做好林管局、公司厂坝铅锌矿等部分省驻陇南企业所属学校、医院逐步移交地方管理工作。

3.全面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省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全面开放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营市场,实现市政公用项目建设投资多元化,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

(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1.认真落实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3号)及省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改进服务方式,规范市场准入,减少前置条件,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强化中小企业项目库作用,对重点扶持企业给予支持。

2.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市、县(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我市经济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等产业发展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的作用,扩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3.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现有产业。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综合运用金融、环保、土地及相关产业政策,加快中小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步伐。

(三)深入推进涉农领域改革,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

1.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以财政投入为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全市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做好义务教育债务和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健全乡村两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2.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林改基本方向,实行“按户承包,按人分地,人人有份”,切实做到应改尽改,应分尽分。着重抓好五项制度和一个体系建设(林业双重管护、力争财政扶持林业发展、金融服务林业、林木采伐管理、林权流转制度,社会化服务体系),在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到户、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基金制度建立、协调银行以林权证抵押贷款、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开展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试点。

3.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培育流转主体,规范流转服务。进一步探索推动农民承包土地的合理流转模式,通过转包、租赁、互换经营、入股等措施,促进土地适度集中和规模经营。

4.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开办农村金融业务,大力培育和发展富有竞争性的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对此四类机构参照农村信用社的有关优惠政策,在缴费、办公场所、营业用房、人员配置上给予支持。不断拓展农业保险服务领域,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和品种。

5.继续做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整体推进新一轮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学习借鉴三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结合实际,选择试点,积极探索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改革的新路子。

6.深入探索小城镇发展改革的有效途径。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发〔〕9号),以镇等部级和省级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镇为依托,针对试点镇产业基础、经济结构、资源禀赋等具体情况,继续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使试点镇真正发育转化成为工业经济集中区、现代农业实验区、人口转移集聚区、要素利用集约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区。

(四)强化投资主体职能,提高投融资保障能力

1.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大投资事项的调查研究、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以及后期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着力培育各类投融资主体,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使用国家投向竞争性领域的政策性补贴资金。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充分发挥市县区两级财政综合性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快各种资产、资源和投资要素的汇集,努力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2.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财预〔〕78号)要求,深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县级最低财力保障机制,促进县域经济较快发展。进一步巩固“乡财县管”改革成果,加强基础财政和基层财政管理,建立村干部离职养老补贴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配制度,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管理分离改革,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

3.加快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改革。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现有行业协会、商会在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与政府管理部门脱钩,实现行业、商会的自主规范管理。加大新型行业协会、商会培育力度,重点在我市新兴产业、支柱产业、优势行业和相关领域中,组建和培育一批由骨干企业牵头发起、同业经济组织和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按照市场经济模式规范运作、功能较为健全的新型行业协会、商会。

4.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的作用,规范担保机构设立与经营,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充实担保基金。大力发展融资担保、金融租赁、资产评估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全市金融市场体系。建立健全银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协调配合,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积极组织抓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为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五)深化要素市场改革,加快推进市场体系建设

1.着力提高资本市场利用水平。按照《省资本市场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成州集团和独一味药业等上市企业的资产重组指导,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形成上市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完善市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全面启动债券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直接融资。加快发展各类投资基金。

2.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省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纲要》(省委发〔〕119号)确定的15个专项人才配置计划和18项保障措施。继续选拔一批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学科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起引领和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加大紧缺人才、重点领域人才的引进力度,通过设立市内人才服务绿色通道、重点领域专项人才需求目录等办法,积极实施引智入陇工程。

3.继续做好市场服务体系配套改革。认真实施《省城乡商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甘政办发〔〕86号),积极推进市场流通体制改革,依托园区建设平台,着力构建流通网络、流通组织、市场监控、应急储备、物流配送和公共服务等六大体系,提高政府监测和调控市场运行的能力。重点推进核桃、花椒、茶叶、中药材等四大特色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县域农贸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大型生鲜食品冷链项目建设,改善流通设施条件,提高流通体系现代化水平。大力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

4.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按照“严控总量、优化结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通过强化建设用地总量、结构调控和加强规划管理等手段,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严格执行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建立健全土地市场的监测分析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用地动态信息,不断加强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提高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份额,对限制性产业严把供地关,支持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鼓励性产业开发供地。

5.积极探索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继续推进矿业权市场化建设,除对市内勘查前景较好的区域和大型矿产地、优势矿种以及紧缺、保护性矿种的矿业权进行宏观调控外,其余一律以“招拍挂”的方式公开有偿出让矿业权。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和标准,下放部分采矿权出让审批权限,理顺分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科学开发、综合利用、有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加快创新公共服务体制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和规范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巩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工作成果。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进度安排好年内投资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好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现和回归公益性。启动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和补偿机制改革的新路径。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疗保障制度,使三类参保率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门诊统筹。

2.稳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好纳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14项改革试点项目。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及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定期调整机制,健全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制度。逐步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合作办学、课程改革等方面的自主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发展民办教育,积极推进办学投资多元化改革。

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甘政发〔〕74号),全面落实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支持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和现代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科研单位改革,使科研单位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和应用的平台。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实施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

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抓好电影发行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按照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有较强竞争力现代演艺企业的要求,整合演艺资源,全面推进市、县剧团等演艺企业改革。指导市县两级文艺演出院团做好转企改制试点工作。对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文化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制播分离改革,探索建立新型的广电局台分类管理运行体制。大力推进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和数字化改造,为实现“全省一网”和参与“三网融合”创造有利条件。

5.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城镇非职工群体和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范围,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探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途径。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稳步推进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现城乡各种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工伤保险政策体系,完善工伤保险调剂金制度和预防为先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探索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方式,实现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统一参保、分项管理。大力发展补充性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6.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19号)和《民政部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民发〔〕170号),进一步抓好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等优惠政策的落实。鼓励和扶持市、县(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积极探索“虚拟养老院”等新型养老模式。

7.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体制改革。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完善并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的优惠政策。以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需求为目标,深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七)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

1.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加强市场监管和整顿,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切实发挥价格在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控制污染排放和调控经济增长中的杠杆作用,更好地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点推进水、电、气、热及矿产资源等领域价格改革。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逐步规范价格和收费标准。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和市场价格应急预案,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加强价格监管,努力保持价格稳定。

2.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按照《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责任,加大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力度。积极做好城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争取和推广应用工作。

3.全面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配合实施加快陇南跨越式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9号)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所提出的发展和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我市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继续建设好徽成盆地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并依托产业基地,培育产业链条,实施重点支撑项目,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集群。继续推进铅锌、黄金、电力、建材等传统产业引入清洁发展机制,支持和鼓励市内各类高能耗型企业提升能源节约利用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注重建立区域功能组团和联动发展机制,着力引导我市经济主动融入关天经济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有序发展。

(八)着力改善投资环境,优化外贸促进体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1.优化外贸促进体系。继续落实国家和省上支持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力度,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完善进出口激励导向机制,不断提高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2.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完善以项目业主为主、政府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企业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激励、协调、跟踪服务机制,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产业链条延伸,积极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兴业。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我市高新技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西成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等各类开发区完善园区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引进一批关联度高、带动力强、产业链长的综合项目,打造主体产业群,提升整体竞争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我市企业走出陇门、国门,不断开拓市场。积极参加“兰洽会”、西交会等节会,提高会展水平。加强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提高招商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

3.进一步拓宽对外开放领域。研究提出吸引东部发达地区开发区与我市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和制定鼓励我市企业主动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扶持措施。支持我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外资合作,通过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资本结构、布局结构在更高水平上的整合,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到我市投资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九)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巩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能,建立与各级政府财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健全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强化行政问责制,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做好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两级网络审批系统和政务大厅运行机制。推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集中统一、合理供给、有效保障的机关事务工作新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改革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把全面实施我市规划与推进改革工作相结合,把深化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解决和破解改革难题,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和完善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改革政策衔接、改革情况通气和改革问题共同分析制度,形成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重大改革问题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改革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年度改革指导意见安排,逐一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牵头单位、责任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组织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工作,齐心协力推动各项改革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统筹推进改革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年度改革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落实,有关重大改革事项和改革动态,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抓好改革试点,探索总结经验。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一些涉及面广、风险较大而又必须解决的体制性问题,积极开展各类改革试点。试点应突出试验内容的“引领性”、重点任务的“攻坚性”和改革成果的“制度性”。要把区域性综合改革试点与行业性专项改革试点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新体制、新机制、新措施、新办法,适时总结推广改革试点经验。

(四)把握动态进程,抓好跟踪督查。要选准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剖析体制机制障碍,有针对性地采取改革措施。要加强对重大改革的跟踪督查,研究建立改革实施效果的评估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