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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管治计划

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管治计划

一、扶持范围

重点扶持林果、蔬菜、花卉、苗木等种植类为主体的高效生态农业项目,加快发展我镇的生态农业、规模农业、设施农业、品牌农业和高效农业。

二、扶持标准

1、对新创办连片100亩以上种植类(西瓜除外)为主体的高效生态农业项目,按每年每亩200元标准,对土地流转费实行以奖代补,以奖代补时间3年。

2、对新增连片钢管标准设施大棚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经核准验收后,本年度一次性按每亩1000元标准进行奖励;对新增连栋钢架大棚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经核准验收后,本年度一次性按每亩5000元标准进行奖励。

3、对本年度被认定为国家“有机食品”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绿色食品”一次性奖励3万元;“无公害农产品”一次性奖励1万元。

4、鼓励自主创新,实施质量、品牌、标准和专利战略,按委发]24号文件规定进行奖励。

5、对成立入社农户50户以上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并带动社员年收入增长20%以上的,奖励3万元。

6、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市镇重点重大项目,镇政府另行嘉奖。

三、组织领导

成立加快推进镇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跟踪和服务。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

本意见由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