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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年终工作计划

财政局年终工作计划

2011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全区实施“三年跨越计划”的目标,继续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功能,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根据工委(区委)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区人代会通过的2011年全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64.5亿元,比上年增长13%;实现64.5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后,根据可用财力,安排财政支出预算36.1亿元,比上年财政支出预算增长5.71亿元,增长18.77%。

为全面完成2011年财政收入和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发挥财政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职能,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引导有效投入,助推经济跨越发展。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抓住关键环节,突出支持重点,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一是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实施人才科技引领战略,落实人才开发资金,支持启动实施“9999”人才计划和新一轮“领军人才计划”,支持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的建设和整合,培育一流的创新企业。二是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和落实扶持政策,支持培育新兴产业和新能源、医疗器械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实施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振兴计划,做大装备制造业规模,实施“地标型企业”培育计划,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安排服务业引导资金,推进现代物流、金融商贸、科技研发、信息服务和软件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发展,支持加快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三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落实相关财税政策,支持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支持城市生态环境工程,落实宕口整治、复绿和生态补偿配套资金。四是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为兴贤桥东延及兴贤大桥、轻轨一号新区段等重点基础设施和中心城区道路“白改黑”综合改造、太湖大道综合整治提升等城市功能项目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工程建设和相关动迁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狠抓增收节支,提高财政运行质量。要转变重收入、轻支出的观念,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加强对收入的组织,防止收入流失,严肃财经纪律,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制。及早将全年收入任务落实到各征收部门、分解到各镇(街道)和浒墅关开发区、科技城,进一步完善收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财政收入增长的考核机制,提高各条块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二是强化收入征管措施。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堵塞征管漏洞,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的收入监控,努力挖掘税收增长潜力。推进非税收入规范管理,拓宽增收渠道,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等非税征缴管理,特别是要加大对土地有序上市的推进力度,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三是继续坚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继续压缩公用经费,切实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努力将有限的财力更多的投向社会民生领域。四是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进度,降低资金沉淀率,做好资金调度,及时拨付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发展民生事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已出台的18条惠民政策和5个方面《意见》。一是加大三农投入。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农村股份制改革,加大富民强村载体建设力度。及时兑现各类惠农补贴,继续实施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财政补贴政策。二是促进就业创业。安排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就业创业“521”工程,重点解决本地失地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扶持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新、开展失地失业人员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等。三是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标准,建立与苏州市老年居民补贴标准同步调整机制;完善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区医保筹资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500元,参保个人帐户金额调整为200元/年,门诊医疗补助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结付比例提高至80%。将1月1日前产生的各类失地人员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四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实行廉租房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公房租金减免等住房保障政策,支持落实农村动迁居民住房解困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五是促进文教卫生事业发展。支持苏州学府初级中学、通安实验小学、东渚实验小学等学校的新建和改、扩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入,支持启动区文化艺术中心建设;落实资金完善社区文体设施配置,以奖代补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六是支持城乡环境提升工程和公共交通发展。安排河道清淤、水质监测站等建设资金,以奖代补支持华通花园等动迁小区的综合改造和老住宅小区三年改造计划的实施;落实资金用于东渚公交首末站,新建公交电子站牌等。

(四)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科学理财水平。按照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要求,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基础管理。以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为重点,突出对基础数据、支出标准体系、项目库、基础制度等管理,拟制定和完善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基层财政管理指导机制,加强对基层财政工作的指导,发挥基层财政的监管作用。二是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制定出台新一轮财政体制方案,并做好新体制实施过程中基数的确定、政策的完善;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支付操作程序;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坚持依法采购、强化监管、规范操作,推行节能环保型政府采购;继续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进监督与管理的进一步融合;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构建防治结合的“小金库”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不断强化财政外部监督机制。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融资平台的清理整顿工作。要密切关注宏观金融政策导向,通过做实做强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引入民间资本等方式,不断创新融资手段,寻求多元化融资渠道;在进一步提高融资能力的同时,完善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动态控制政府性债务运行;加强与银监部门的联系,不断规范融资平台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五)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国资管理水平。一是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拟在此框架下,根据市国资委的要求以及管委会(区政府)的授权,对区级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并将视梳理情况,对相关制度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二是提升国资管理信息化水平。今年,将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推广使用“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建立资产信息数据库,强化资产动态管理,逐步实现资产配置、调剂、使用和处置的网上审批管理。三是参照《苏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由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定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和处置办法,以提升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六)推进效能建设,提升财政服务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面落实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努力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提供高质和高效的服务。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学习效果,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科学分析、把握全局、应对困难、服务发展的能力。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按照《苏州市财政局推进全市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明确工作目标,逐项落实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确保顺利通过上级财政部门的验收检查。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继续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努力构建责任、教育、制度、监督、惩处、预警机制相统一的符合财政改革发展要求的惩防体系,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五是深化政务公开。继续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完成各类领导信箱、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和办理,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